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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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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沪深3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1-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网上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mfchin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

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自2020年3月16日起新增扩位证券简称,扩位证券简称为“中证红利ETF”;

2、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本公司将于2021年12月10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1年12月13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

2)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2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部分公募基金参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网下申购。家联科技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股东。家联科技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73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家联科技于2021年12月2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公募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