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公告编号:2021-035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上海大众大厦21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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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 公司副董事长顾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2、 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逐项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长俞光耀先生、董事王保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顾海莹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孙斯惠先生出席;总经理金卫忠先生,常务副总经理田益锋先生、牟振英女士,副总经理朱稳根先生、韦靖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更换一名董事的提名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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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提前结清售后回租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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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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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2为关联交易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股东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在表决时予以了回避。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和2。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承宜、孙晨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编号:临2021-036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日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下午在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上海大众大厦21楼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顾诚副董事长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关于选举叶彤同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有效选票8张,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叶彤同志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2021年12月8日起至2023年5月8日止。叶彤同志简历详见公司2021年11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十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公司“关于选举叶彤同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有效选票8张,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叶彤同志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1年12月8日起至2023年5月8日止。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叶彤同志担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更新为:主任委员:叶彤女士,委员:顾诚先生、梅建平先生、徐子斌先生。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