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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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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合同生效公告

2021-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基金投资的境外主要市场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主要投资市场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和更新),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

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参与了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概伦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概伦电子于2021年12月20日发布的《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概伦电子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以下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概伦电子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28元/股,现将本公司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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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