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6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峰化学”)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尤飞宇、尤飞煌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及其他相关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与如下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热塑性”)、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合成”)、重庆华峰锦纶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锦纶”)、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超纤”)、重庆华峰聚酰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聚酰胺”)、浙江华峰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环保”)。预计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 2022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665,000万元。
2.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20年度部分同一控制下单一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229,580.00万元,详见《关于追认2020年度部分同一控制下单一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3.今年以来因公司及关联方业务持续增长,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业务相应增加,同时受化工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公司己二酸产品价格上涨,原关联交易价格等预测前提发生变化。随着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予以调整。公司拟增加与华峰集团及下属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00,320万元,由229,580万元调整至329,900万元。
(二)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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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华峰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合并列示。
(三)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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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因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华峰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合并列示。
2.本公告中广东华峰聚氨酯有限公司简称“广东聚氨酯”。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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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华峰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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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以及履约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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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华峰锦纶设立于2021年9月,以上关联方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本公告中的关联方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软件、物流运输、物业、危废处置等服务及采购辅助材料等商品,主要是基于关联方专业性、服务能力及业务协同效应等方面考虑,日常关联采购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采购的比例较低,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公司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己二酸产品,主要原因是己二酸为大宗化工原料,厂商集中度较高,公司系国内最大的己二酸生产企业,不仅在规模、产品质量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亦是为数不多的供应商选择之一。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更好地开展主营业务。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该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
综上,同意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关联股东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相关独立意见。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7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15:3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审议《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1年12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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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1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亿伦
联系电话:0577-65178053
传 真:0577-65537858
电子邮箱:hfal002064@huafeng.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董事会办公室
1、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参加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人员请务必提前关注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信息,遵守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方面的规定、要求。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064”,投票简称为“华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无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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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除外);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累积投票议案除外)。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8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由董事长杨从登先生召集与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尤飞宇、尤飞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于2021年1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2.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组织结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提升整体营运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公司内部管理组织结构进行了调整,新设检测中心,主要职能为负责公司原辅材料、成品的检测和成品分级包装,综合管理部变更为企业管理部。其他职能部门保持不变,调整后的内部管理组织架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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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1月17日15:3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刊登于2021年1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9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由监事会主席王利女士召集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于2021年1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