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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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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丰泓沪港深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
份额非养老金客户在公司直销柜台开展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1-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月4日(含)起至2022年12月30日(含)期间,对非养老金客户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中欧丰泓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268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非养老金客户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情况及说明

优惠活动期间,非养老金客户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实行费率1折的优惠(固定费用除外)。非养老金客户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优惠费率见下表:

客户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将中欧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对转换申购补差费实行1折的费率优惠(固定费用除外)。

二、适用渠道

中欧基金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楼

联系人:马云歌

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

网址:www.zofund.com

三、优惠时间

自2022年1月4日(含)起,至2022年12月30日(含)止,如遇非工作日则费率优惠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本公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

网址:www.zofund.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中欧同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根据中欧同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年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低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年年度对日。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本次开放期为20个工作日,即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28日可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自开放期的下一日即2022年1月29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2.2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申购时,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下同),单个账户单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0.01元。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规定请至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3.2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赎回费率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1)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2)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开通与中欧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5.2.2业务办理机构

本公司已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相关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办理转换业务及具体转换办法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

5.2.3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 100 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该类基金份额在《招募说明书》(含更新)或相关公告中约定的最低保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开放期内,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发生巨额赎回,则在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巨额赎回处理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转换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10)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

6. 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

客服电话: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021-68609700

直销中心电话:021-68609602

直销中心传真:021-68609601

网址:www.zofund.com

联系人:马云歌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针对某类份额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不晚于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开放期的下一日即2022年1月29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28日办理其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