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1-09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合计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33,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87,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需求,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高新”)7,000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以上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情形。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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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30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严永刚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永太高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永太高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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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1年9月30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融资本金:人民币7,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因对子公司部分担保已到期,公司累计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0,604.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2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锂盐项目试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高新”)“年产60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及“年产400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生产车间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试生产方案于2021年12月27日经专家评审通过,该项目具备了投料试生产条件,正式进入试生产阶段。
年产60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及年产400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的投产有利于公司扩大现有产品的产能规模,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项目从试生产阶段到全面达产尚需一定的时间,同时在前期生产阶段,项目生产装置、产品产量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有待于观察和不断提升,亦有可能面临市场需求环境变化、竞争加剧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