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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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1-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1-056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0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EURO DIAMOND(HK)LIMITED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63%股份的股东EURO DIAMOND(HK)LIMITED,在2021年12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中增加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增加付锦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12月2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19号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0日

至2022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8日、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监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函的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股东马峻先生自行召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1、2.02、2.03、2.0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召集人 马峻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1:临时提案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付锦华)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临时提案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付锦华)

付锦华,男,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7月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获工学士学位,后在公安部南京警犬研究所工作。1989年5月起担任外资企业经理,及自主创办实体企业。2009年9月获得国家法律工作执业资格,从事律师职业至今,擅长民商法律和公司治理及资本市场业务,是江苏臻宇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付锦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1-057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马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先前减持承诺。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传世美璟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马峭女士和马峻先生可能存在承诺期限内未能完成股份减持的风险,则需要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蔄毅泽女士、马峭女士)分别于2021年12月2日和2021年12月14日作出了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承诺和计划,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和2021年12月1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和《莱绅通灵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21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马峻先生的书面通知:马峻先生和马峭女士于2021年12月27日与庄瓯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持有的南京传世美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世美璟”)10.00%和18.65%的股权转让给庄瓯先生;此外,马峻先生于2021年12月27日已辞去传世美璟执行董事职务;至此,马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再为传世美璟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马峻先生的书面通知和传世美璟出具的书面证明,至2021年12月28日,马峻先生持有传世美璟27.30%的股权,不再为传世美璟的第一大股东,马峭女士不再持有传世美璟股权。

二、本次变动前后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1、变动前相关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马峻先生与蔄毅泽女士为夫妻关系,马峻先生与马峭女士为兄妹关系。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传世美璟为马峻先生(持股37.30%)和马峭女士(持股18.65%)共同控制(合计持股55.95%)的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2、变动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马峻先生与蔄毅泽女士为夫妻关系,马峻先生与马峭女士为兄妹关系。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后,传世美璟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后,传世美璟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风险提示

马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在2021年12月3日起30日内将其或其控制的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到30%或者30%以下,不进行要约收购。马峭女士和马峻先生可能存在承诺期限内未能完成减持股份的风险,则需要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