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期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公告
华安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4207,基金简称:华安产业精选混合A;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4208,基金简称:华安产业精选混合C)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280号文注册,原定募集期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7日。
由于投资者认购踊跃,截至2021年12月27日,本基金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达到3,346,882,934.69元,超过《关于华安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中规定的募集规模上限30亿元。
根据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对2021年12月27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给予部分确认。
经计算,本基金2021年12月27日的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89.6356418%。
2021年12月27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和确认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30亿 - 募集期内认购末日前有效认购总金额)/认购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当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上述公式中的有效认购金额均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认购费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计算,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日有多笔认购的,适用费率按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单独计算。
敬请投资者注意,如果本次基金募集期内认购申请总额大于本基金募集上限,因采用“末日比例配售”的认购确认方式,将导致募集期内最后一日的认购确认金额低于认购申请金额(投资者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当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可能会出现认购费用的适用费率高于认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的情况。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