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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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联金如意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增加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1-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协商,盈米基金自2021年12月29日(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国联金如意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简称“国联金如意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A类份额产品代码:970056;C类份额产品代码:970057)。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1年12月29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盈米基金办理国联金如意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 A 类份额及 C 类份额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在遵守国联金如意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各类业务公告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具体时间、流程、申赎业务规则的具体内容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优惠活动

自2021年12月29日起(含),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申购国联金如意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A类份额及C类份额时,可参加盈米基金公告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期限以盈米基金公告为准。原产品费率请详见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咨询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情况:

(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https://www.yingmi.cn/

四、重要提示

1、盈米基金具体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盈米基金的相关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国联金如意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充分认识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产品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好风险测评,在了解产品情况、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旗下资产管理计划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会【2020】22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中政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8】3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等规定,经与相关托管机构协商一致,自2022年01月01日起,本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所述方法对旗下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及计量。具体方法为:

期限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以中债存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交易所、银行间回购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对分类至持有至到期资产,以摊余成本法计量,并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对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股票以收盘价估值,标准债券以中债行情估值,交易所、银行间资产支持证券以中证行情估值,基金以管理人提供行情估值。

其余上述估值方法中未尽资产以管理人自建估值模型等监管认可的可反映资产公允价值的方式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