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限售
锁定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1-052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限售
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关于延长股份限售锁定期承诺的函件。中恒汇志累计持有公司股份527,977,838股,该部分股份的限售锁定期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对公司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中恒汇志自愿将该部分527,977,838股公司股票限售锁定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承诺人: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二、承诺安排:
1、中恒汇志累计持有公司股份527,977,838股,该部分股份的限售锁定期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其自愿将该部分527,977,838股股份限售锁定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中恒汇志限售流通股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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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28日、12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除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28日、12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也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2021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债权人深圳畇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畇德”、“申请人”)的《重整申请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其已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详见公告:2021-051)
另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28日、12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面临较大的诉讼赔偿风险
截至2021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3,121例,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76,905,425.39元(详见公告:2021-048)。因部分案件均尚处于审理阶段,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数额。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涉及诉讼纠纷及民事裁定的风险
公司累计新增未完诉讼(仲裁)的金额为人民币81,598,890.61元,且因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执行完毕,公司暂无法全面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详见公告:2021-050)。公司将会同律师等专业人员积极应对诉讼事项,亦会与相关债权人就债务和解事项进行沟通协商,以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16债券出现未按期还本付息情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发行的11亿公司债券已到期但尚未完成兑付,公司与债券持有人签署的债务和解协议共计556,506,000元(详见公告:2020-002)。截至2020年12月30日,公司于2020年度与债券持有人新增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债券本金合计为311,004,000.00元(详见公告:2020-077)。公司目前仍在与债券持有人、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方就债务和解、债券到期处置方案包括兑付方案等保持积极沟通协商,后续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出现未按期还本付息情形,使得公司可能面临支付相关罚息、面临诉讼等风险,此外为债券提供担保的资产,亦可能存在因债权人主张担保物权而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较高且被轮候冻结
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7,977,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15%,其中累计质押股份479,098,000股,占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90.74%。因自身诉讼事项,其所持公司股权已被司法轮候冻结,累计被冻结股份527,977,838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41.15%。前述质押、冻结暂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暂未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但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已触碰预警平仓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因其他诉讼或诉前保全被冻结或被处置的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2021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债权人深圳畇德的《重整申请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其已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13.4.1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深圳畇德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导致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上述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因上述重整事项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13.4.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部分涉及的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