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科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1-056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333号招商开元中心1栋B座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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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绍嘉先生因临时有重要事项,委托董事兼总经理肖志坚先生代为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彭娟女士通过视频方式参会;董事长黄绍嘉先生因临时有重要事项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钟凯文先生因身体不适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全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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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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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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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均为普通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通过。议案1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2为累积投票议案,2个子议案均逐项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楚云律师、李惠英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科新发展 编号:临2021—057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确认已收到,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333号招商开元中心1栋B座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其中:现场参会7人;董事长黄绍嘉先生因临时有重要事项,委托董事肖志坚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彭娟女士通过视频方式参会。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肖志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补选邹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补选邹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黄绍嘉
委 员:肖志坚 徐啟瑞 张娟 邹志强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邹志强
委 员:黄绍嘉 陈福兴 彭娟 张娟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张娟
委 员:黄绍嘉 姚雪华 彭娟 邹志强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彭娟
委 员:黄绍嘉 张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