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1-126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审核,同意聘任李洪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李洪斌先生、曹武华先生、余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经审阅相关人员的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管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原因,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聘任李洪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聘任李洪斌先生、余乐先生和曹武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
1、李洪斌,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丹阳支行信贷员、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尚阳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洪斌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8.40万股。李洪斌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谴责的情形。
2、曹武华,男,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自2009年入职公司任公司项目经理、 区域总裁、工程总裁、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武华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10.00万股。曹武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谴责的情形。
3、余乐,男,199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初级会计师。自2017年起至今历任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程会计、区域财务经理、财务副经理、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余乐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谴责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1-128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17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7日
至2022年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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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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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1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丹阳市南二环路8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电话:0511-86893666
传真:0511-86896333
邮箱:securities@flowersking.com
联系人:肖杰俊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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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1-124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218万份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234.32万股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34.3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意对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218万份进行注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8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及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0月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10月16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事由及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其余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1年6月18日实施完毕,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因股权激励事项拟注销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依据上述规定,公司2020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P=P0-V=3.66-0.01=3.65元/股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和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和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花王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及联营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11,006.05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的 9.34%;截至2020年末,应计利息502.35万元。鉴于上述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情形的,应当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得向激励对象继续授予新的权益,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因此,上市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注销。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并依法将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18年实施的剩余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79.8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898元/股。
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 12月4日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登记工作,股票期权实际授予数量为218万份,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数量为54.5万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3.65元/股。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为234.32万股,拟注销股票期权为218万份。
2、用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事宜。
四、回购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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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回购完成前的股本结构以2021年11月30日为统计日期;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律师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事宜已经履行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并注销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1-125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代)肖姣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34.3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意对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218万份进行注销,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贺伟涛先生、肖杰俊先生、田菊圣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洪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洪斌先生、曹武华先生、余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1-127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尚未得到解决,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为9,548.34万元。目前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尚无切实可行的融资渠道,亦未签署相关意向性协议和备忘录,存在占用资金无法及时归还的风险。
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及联营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11,006.05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的9.34%;截至2020年末,应计利息502.35万元。鉴于上述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的规定,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2021年,花王集团已归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合计2,304.09万元,新增2021年应计利息344.0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余额为9,548.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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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公司将继续与控股股东花王集团保持有效沟通并定期发函问询占用资金归还落实进度,敦促其尽快归还并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尚未得到解决,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为9,548.34万元。控股股东花王集团的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通过纾困等方式获取借款、通过战略投资者获得资金支持等途径,截至目前,花王集团尚无切实可行的融资渠道,亦没有签署相关意向性协议和备忘录,存在占用资金无法及时归还的风险。
2、目前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按规定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