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万翼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1-075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万翼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对双方合作事项原则性的约定,具体的合作事项将以另行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3、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一、协议签署概况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万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翼科技”或“乙方”)于近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围绕助推勘察设计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双方将立足各自发展战略和优势,通过具体项目业务合作,本着发挥双方所长,优势互补,实现共赢的原则,双方在AI审图定制规则研发、AI审图接入协同平台、AI赋能设计场景等展开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共赢发展。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情况
1、公司名称:万翼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谢志方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4ADC3E
6、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8日
7、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4914
8、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与移动互联网技术开发、网络应用技术开发、信息安全技术开发、IT规划以及流程咨询相关服务、系统开发服务、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IT设备采购服务、硬件销售、通信设备零售、计算机零售、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弱电工程施工、智能化安装和施工;经营电信业务。
9、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万翼科技是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万翼科技未发生类似交易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深度开展基于CAD形式的AI审图合作。双方结合自身优势,充分运用在施工图技术审查和AI审图研发、应用实践中取得的丰富经验,围绕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在CAD表达形式基础上,共同深入研究AI审图的准确性及优化方案,共同挖掘AI审图的应用价值。
2、实现AI审图平台与CAPOL iBIM平台数据对接。甲乙双方互相配合共同完成CAPOL iBIM平台与AI审图的数据对接相关工作。实现设计管控与AI审图的无缝对接。
3、AI赋能设计场景。根据甲方实际设计生产过程中需求,充分发挥AI产品能力,全场景沉浸式应用AI提取数据,实现对建筑数据快速处理转化成有效的设计产品,为甲方在设计工作中提升效率,有效降低成本。
4、BIM合作研发。将AI的能力与华阳BIM模型审查相结合,逐步实现BIM项目服务的智能化转型。
5、应用推广。乙方适当放开甲方使用数量的限制(或降低使用成本),方便更大范围的推广,甲方在项目上逐步扩大AI审图的范围,为AI审图提供更多更深入的应用场景。
(二)合作模式
1、甲乙双方通过开发接口实现甲方CAPOL iBIM平台与乙方AI审图平台的数据对接及必要的功能调用。
2、甲方深度使用乙方的AI审图平台,如标准化设计模块(图框、图层等)集成,针对性提升华阳图纸的支持能力,共同分析审查结果,持续优化AI审图平台及CAPOL iBIM平台。
3、乙方配合甲方开展针对性(比如代表性项目类型的审查条文)的审查研发工作,当基于某类具体项目AI审图平台的审查意见可用率达到90%以上时,甲方将在该类项目中全面推广使用乙方AI审图平台。
4、甲方CAPOL iBIM平台与乙方AI审图平台可以共同进行市场推广,为双方提供更广阔的应用范围,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
5、双方可以共同探索基于项目完整的审查数据,来持续完善AI算法及提升iBIM平台的竞争力,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
6、甲方在BIM研发过程中应用万翼AI识图、BIM渲染能力,辅助甲方BIM研发相关工作,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如依据本协议开展的具体合作期限超过本协议约定有效期,不影响具体合作项目合作期限。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万翼科技是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专门从事地产科技研发的全资子公司,围绕“构建数字万科,打造不动产科技平台”的使命,在助力万科业务发展的同时,通过技术升级和产品创新,推动整个地产行业数字化进程。万翼科技旗下的AI审图等多款产品已逐渐走向市场,为提高行业科技应用水平,实现科技赋能业务的目标提供了强大支持。
华阳国际是以设计为龙头,以装配式建筑和BIM为核心技术的全产业链布局的设计科技企业,拥有约120人的BIM研发团队,聚焦BIM技术研究及相关软件开发,目前已经上线CAPOL iBIM平台、华阳速建、华阳速绘等产品,支撑公司及全产业链业务数字化转型升级。
本次战略合作,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在BIM应用软件开发、AI数字技术方面的所长,优势互补,共同研发AI审图定制规则、AI审图接入协同平台、AI赋能设计场景。本次合作如能顺利实施,将有助于iBIM平台持续优化,推动智能化转型,实现产业链数据互联互通,促进公司科技转型,提升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性协议,是对双方合作事项原则性的约定,具体的合作事项将以另行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因此,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2、本次合作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趋势的判断,但行业发展趋势、团队研发能力、业务协同效应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具有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协议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2、在签署本协议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七、报备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