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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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3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A6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吴世群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3人,吴世群、吴昕颢、戴亦一出席本次会议,其余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2人,张永欢、朱聿聿出席本次会议,其余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陈蓉蓉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第1、2、3、4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理想、潘舒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