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雪人股份,证券代码:002639)交易价格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28日、12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20.9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波动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1. 经核查,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林汝捷先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林汝捷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 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2年1月7日(星期五) 14:00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根据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2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兹定于2022年1月7日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7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7日上午 9:30一11:30,下午 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22年1月7日上午9:15至2022年1月7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4日
6、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保理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签署〈回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登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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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2年1月6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办(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青龙
2、联系电话:0591-28513121
3、传真:0591-28513121
4、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邮政编码:350200)
5、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39”,投票简称为“雪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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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委托人或委托单位,请在委托书中对应的表决意见栏目:在累积投票中表明投票数量;如委托人或委托单位委托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必须在委托书中注明“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2、同一议案表决意见重复无效。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9)。经事后审核,发现原通知中“股权登记日”的年份录入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5、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更正后: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5、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股东大会通知中其他事项不变,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