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95 证券简称:鄂尔多斯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罕台工业园区行政中心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臻女士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李中秋先生、郭升先生以现场方式参会,其余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董事赵魁先生因出差未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康利军先生、刘广军先生以现场方式参会,监事会主席赵玉福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
3、董事会秘书郭升先生以现场方式参会,公司副总经理张奕龄先生、张晓慧先生、王鹏先生、财务总监刘建国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总经理助理王贵生先生因出差未能参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2年度对外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秀芳、王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