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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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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权被强制拍卖的进展公告

2022-0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01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权被强制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控股股东被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进而对其持有的中新科技股份进行司法拍卖处置。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产业集团 ”)直接持有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中新科技 ” 或“公司” ) 股份数量为107,6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8654%;本次公告司法拍卖的标的为产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52,6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5412%;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18.3242%,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 本次拍卖的法院裁定书已经送达并生效,竞拍人可以持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一、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科技”)于近日收到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产业集团管理人将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65 万股股票(股票质押权人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拆分为 4 个股票包(每个股票包为13,162,500 股股票),通过淘宝网阿里破产强清平台进行打包公开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信息(公告编号:临2021-085,临2021-087,临2021-095,临2021-096)。经公开网拍 ,顾斌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 18,900,192.00元最高价款竞得其中 13,162,500 股股票(对应股票包 1/4),并已付清价款;虞何佳于2021年12 月 28 日 以16,740,172.80 元最高价款竞得其中 13,162,500 股股票(对应股票包 2/4),并已付清价款;张 振 东 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 以18,600,192.00 元最高价款竞得其中 13,162,500 股股票(对应股票包 3/4),并已付清价款;齐 杏 发 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 以19,700,192.00 元最高价款竞得其中 13,162,500 股股票(对应股票包 4/4),并已付清价款。上述股票在之前设定的质押权应当注销登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注销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650,000 股股票(证券简称:*ST 中新,证券代码:603996,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的质押登记(股票质押权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162,500 股股票(证券简称:*ST 中新,证券代码:603996,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该部分股票对应股票包 1/4)归顾斌(公民身份号码:310109********1610)所有;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162,500 股股票(证券简称:*ST 中新,证券代码:603996,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该部分股票对应股票包 2/4)归虞何佳(公民身份号码:339005********5179)所有;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162,500 股股票(证券简称:*ST 中新,证券代码:603996,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该部分股票对应股票包 3/4)归张振东(公民身份号码:370724********1415)所有;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162,500 股股票(证券简称:*ST 中新,证券代码:603996,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该部分股票对应股票包 4/4)归齐杏发(公民身份号码:340823********2130)所有;上述人员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三、本次成交后,控股股东的股权变动如下表:

法院裁定后,相关人员可持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股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并履行公告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被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进而对其持有的中新科技股份进行司法拍卖处置。控股股东产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被强制拍卖目前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仍处于停滞状态。

3、截至本公告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裁定终止预重整事项和不受理重整申请。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产业集团 ”)直接持有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中新科技 ” 或“公司” ) 股份数量为107,6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8654%;本次公告司法拍卖的标的为产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52,6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5412%;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18.3242%,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4、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人民币,下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在2020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营业收入21万元,扣非前净利润-3.12亿元,扣非后净利润-3.5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9.59亿元。截至本公告日,退市风险警示尚未撤销。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一日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中新

股票代码:60399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西路618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西路618号

权益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各分项数据之和与总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它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其它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中新产业被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中新产业管理人接到股票质押权人实现质押股票之申请,根据中新产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https://susong.taobao.com/)通过打包公开拍卖方式处置中新产业所持有的52,650,000股公司股票,上述股份于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8日期间陆续拍卖成交。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0日出具了《民事裁定书》 (2020)浙10破41号之十、(2020)浙10破41号之十一、(2020)浙10破41号之十二、(2020)浙10破41号之十三。

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法院裁定,属于被动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在上述期间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中新产业被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进而对其持有的中新科技股份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其持有的中新科技股份通过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https://susong.taobao.com/)公开拍卖成交。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权益变动前后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新产业持有公司股份107,650,000股,持股比例为35.8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新产业持有公司股份55,000,000股,持股比例为18.32%。

2、具体明细

3、本次变动后,中新产业持股数量、结构等情况如下:

三、法院裁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10破41号之十】,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注销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162,500 股股票(证券简称:*ST 中新,证券代码:603996,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该部分股票对应股票包3/4)的质押登记(股票质押权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162,500 股股票(证券简称:*ST 中新,证券代码:603996,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该部分股票对应股票包3/4)归张振东所有;

三、张振东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10破41号之十一】,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注销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162,500 股股票(证券简称:*ST 中新,证券代码:603996,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该部分股票对应股票包1/4)的质押登记(股票质押权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162,500 股股票(证券简称:*ST 中新,证券代码:603996,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该部分股票对应股票包1/4)归顾斌所有;

三、顾斌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10破41号之十二】,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注销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162,500 股股票(证券简称:*ST 中新,证券代码:603996,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该部分股票对应股票包2/4)的质押登记(股票质押权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162,500 股股票(证券简称:*ST 中新,证券代码:603996,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该部分股票对应股票包2/4)归虞何佳所有;

三、虞何佳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10破41号之十三】,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注销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162,500 股股票(证券简称:*ST 中新,证券代码:603996,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该部分股票对应股票包4/4)的质押登记(股票质押权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162,500 股股票(证券简称:*ST 中新,证券代码:603996,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该部分股票对应股票包4/4)归齐杏发所有;

三、齐杏发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尚有52,65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将根据裁定书在办理有关过户登记手续的过程中注销质押登记。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上述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3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本次司法拍卖的有关执行裁定文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的办公地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中新科技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2021年 12月31日/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