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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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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
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2-0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2-005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

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光圆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被其占用。

截至目前,公司违规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本月违规事项无最新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资金占用总额为27.03亿元,其中:直接现金占用14.54亿元,因合规担保履行担保责任累计被执行10.45亿元,因违规担保执行和解履行赔偿责任2.04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违规担保总额为14.33亿元。

其他情况详见2021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进一步梳理同类事项及具体情况,并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对公司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解决进展,并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2-006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光圆成”)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0】浙07民初430号)。现将诉讼材料的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及案件的基本情况

二、进展情况

根据【2020】浙07民初4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胡某赔偿款 3813.86 元;周晓光、虞云新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胡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23元,由胡某负担228元,新光圆成、周晓光、虞云新共同负担95元。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诉讼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收到44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材料,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756.43万元。其中已判决/调解9起诉讼,合计涉案金额50.50万元,已庭外和解撤诉19起,合计涉案金额1617.73万元,其余诉讼均未判决。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合理估计对投资者诉讼事项于2021年度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本次公告的案件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不产生影响。鉴于其他相关投资者诉讼案件尚未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