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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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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月24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C栋34层3401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申柯先生,独立董事陈明先生、宋思勤先生、赵德军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于2022年1月24日与关联方ARNTZ GmbH + Co. KG(以下简称“AKG”)签署商品采购合同,向其采购商品,合同金额159,090.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14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泰嘉”)拟于2022年1月24日与关联方AKG签署商品销售合同,向其销售商品,合同金额236,221.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70万元;此外,香港泰嘉和AKG已分别于2022年1月4日、1月11日、1月14日签订商品销售合同,向其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分别为293,542.44欧元、11,636.00欧元、22,152.00欧元,按合同签署日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分别约为212万元、8万元、16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约52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是继以往业务的持续合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对公司本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7%,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董事方鸿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该项议案有效表决票为6票。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月24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C栋34层3401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陈铁坚先生、甘莉女士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于2022年1月24日与关联方ARNTZ GmbH + Co. KG(以下简称“AKG”)签署商品采购合同,向其采购商品,合同金额159,090.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14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泰嘉”)拟于2022年1月24日与关联方AKG签署商品销售合同,向其销售商品,合同金额236,221.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70万元;此外,香港泰嘉和AKG已分别于2022年1月4日、1月11日、1月14日签订商品销售合同,向其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分别为293,542.44欧元、11,636.00欧元、22,152.00欧元,按合同签署日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分别约为212万元、8万元、16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约520万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是继以往业务的持续合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对公司本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7%,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2年1月24日与关联方ARNTZ GmbH + Co. KG(以下简称“AKG”)签署商品采购合同,向其采购商品,合同金额159,090.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14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泰嘉”)拟于2022年1月24日与关联方AKG签署商品销售合同,向其销售商品,合同金额236,221.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70万元;此外,香港泰嘉和AKG已分别于2022年1月4日、1月11日、1月14日签订商品销售合同,向其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分别为293,542.44欧元、11,636.00欧元、22,152.00欧元,按合同签署日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分别约为212万元、8万元、16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约520万元。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方鸿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Arntz GmbH + Co. KG

注册地址:Wuppertal

合伙资本:2,059千欧元

管理董事:Jan W. Arntz先生

AKG是一家专门从事各类锯及其配件的生产、销售业务的有限责任两合公司。主要生产高性能金属锯切工具,能够提供多种不同金属材料锯切方案,为客户提供可以信赖的“德国制造”解决方案。主要产品:1)锯带:双金属带锯条、硬质合金锯条、建筑行业的硬质合金锯条、碳带锯条;2)锯切工具:锯床、手锯;配件:研磨刷、锯条测量装置、验光仪。

截至2021年11月30日,AKG总资产22,045千欧,净资产7,023千欧,实现营业收入25,447千欧,净利润955千欧。(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方鸿先生为AKG咨询委员会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AKG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市场信誉度较高,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可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为交易对方提供或接受相关产品,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安排付款和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AKG公司具有成熟的国际化销售渠道,在德国、美国、荷兰均建销售网络,而在国内,公司已完成了全国范围内的七大区域布局,并在华东区和华北区建立了物流配送中心和技术服务中心,拥有完善的销售、服务网络。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是继以往业务的持续合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助于充分发挥彼此优势,整合国际、国内优质资源,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增长,产生协同效应,降低成本,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本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以欧元进行结算,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汇率风险管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香港泰嘉与AKG签订商品销售、采购合同累计总金额人民币约520万元(含本次拟签订合同金额),上述合同已履行、执行金额0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AKG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是继以往业务的持续合作。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AKG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是继以往业务的持续合作。交易有助于充分发挥彼此优势,整合国际、国内优质资源,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增长,产生协同效应,降低成本,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本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也符合公司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