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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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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18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翁伟武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现场参会6名,通讯方式参会1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拟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套期保值账户资金(保证金)投入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套期保值。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签订)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及《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18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晖儿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2年度开展原材料铝材的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为铝材(包括盖材和拉环材)。由于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展以及市场供求量的变化,铝材的价格波动较大。为尽可能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风险,控制公司生产经营的成本,公司决定开展铝材套期保值业务,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本次投资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二、交易品种、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为产品所需原材料铝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货套期保值账户资金(保证金)投入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证券投资额度。

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套期保值。

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签订)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审议程序

本次套期保值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套期保值业务存在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生产需采购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需要保值的数量,但期货市场仍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6、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程序错误、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所需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操作,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及子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范围、内部流程、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6、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7、上市公司已交易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10%且亏损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后,本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

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在相关批准范围内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地规避铝材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稳定产品利润水平,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落实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审慎操作。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有利于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经营风险。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核查,根据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公司章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为目的,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