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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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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2-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2-0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平高科”)参股公司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瑞丰”)成立于2009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30,888,944元,主要从事种业转基因技术的研发。公司现持有杭州瑞丰22.970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7,095,300元。

杭州瑞丰是一家专注于玉米、大豆等农作物生物技术产品研发的科技型企业,以浙江大学为依托,创建了国内领先的生物技术科研平台和商业化生物育种研发体系。2019年12月,杭州瑞丰玉米性状产品“瑞丰125”首批获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已经完成了国内市场的规划布局,合作的玉米品种已转育完毕。2021年12月,杭州瑞丰玉米性状产品“浙大瑞丰8”在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进行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生产应用)批准清单的公示。杭州瑞丰转基因产品线丰富,研发后劲足,市场估值不断提升,在考虑市场化、商业性的基础上,杭州瑞丰拟与具有较好的股东背景、产业资源和资本实力的知名企业进行合作,通过优化机制、强化资本支撑等方式,继续支持其中长期发展。为此,杭州瑞丰拟进行部分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引入优势战略性投资者。

经协商,隆平高科以62,976,000元受让诚通中信农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信农业基金”)持有的4.1%的杭州瑞丰股权(对应杭州瑞丰认缴注册资本1,266,447元,实缴注册资本1,266,447元)。熊嫣以59,904,000元受让中信农业基金持有的3.9%的杭州瑞丰股权(对应杭州瑞丰认缴注册资本1,204,669元,实缴注册资本1,204,669元)。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企基金”)以47,650,560元受让中信农业基金持有的3.1023%的杭州瑞丰股权(对应杭州瑞丰认缴注册资本958,252元,实缴注册资本958,252元),以38,400,000元受让艾格一号(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艾格一号”)持有的2.5%的杭州瑞丰股权(对应杭州瑞丰认缴注册资本772,224元,实缴注册资本772,224元),并以46,080,000元受让蒋珊珊持有的3%的杭州瑞丰股权(对应杭州瑞丰认缴注册资本926,668元,实缴注册资本926,668元)。前述股权转让合称“股转交易”。公司放弃前述央企基金、熊嫣受让杭州瑞丰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股转交易的同时,参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陕)评报字【2021】第1268号),杭州瑞丰拟按照投前估值20.35亿元进行增资,并由央企基金、悟新隆丰(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悟新隆丰”)及万物一期(厦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物一期”)共同认购全部新增注册资本5,159,748元(“增资交易”,与股转交易合称“本次交易”)。其中:央企基金以299,930,253元认缴杭州瑞丰新增注册资本金额4,552,594元,占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瑞丰注册资本总额的12.629%,溢价部分295,377,659元计入杭州瑞丰资本公积。悟新隆丰以20,000,000元认缴杭州瑞丰新增注册资本金额303,577元,占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瑞丰注册资本总额的0.8421%,溢价部分19,696,423元计入杭州瑞丰资本公积。万物一期以20,000,000元认缴杭州瑞丰新增注册资本金额303,577元,占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瑞丰注册资本总额的0.8421%,溢价部分19,696,423元计入杭州瑞丰资本公积。公司放弃前述增资交易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瑞丰注册资本由30,888,944元变更为36,048,691元,公司对杭州瑞丰的持股比例由22.9704%变更为23.1957%,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鉴于中信农业基金的主要股东为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中信农业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受让中信农业基金持有的4.1%的杭州瑞丰股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1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62,976,000元受让诚通中信农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4.1%的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1,266,447元,实缴注册资本1,266,447元),并放弃余下股转交易的优先受让权及增资交易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二、杭州瑞丰基本情况

(一)杭州瑞丰成立于2009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30,888,944元;法定代表人为沈志成,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69980858X4;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500号1号楼103室。

(二)杭州瑞丰经营范围为生物技术、生物制品、食品的技术开发;销售:生物制品;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杭州瑞丰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注:2020年度数据经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所审计(中天银陕审字〔2021〕107号)。

(四)杭州瑞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有关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其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为杭州瑞丰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杭州瑞丰理财以及杭州瑞丰占用公司资金等的情况。杭州瑞丰与公司不存在经营性往来情况,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诚通中信农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H0204

4、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2001

5、法定代表人:乔百君

6、注册资本:27.1亿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2GEF4P

8、主营业务:商务服务业

9、主要股东: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0、中信农业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方。

11、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2020年度数据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普华永道中天北京审字〔2021〕第0659号)。2021年度数据未经审计,不包含对已投项目2021年度估值调整。

四、央企基金等其他受让方及增资方介绍

(一)央企基金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MA0092LM5C,注册资本为3,095,593.0854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1号高新大厦10层1007室,主要股东为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基金管理;对贫困地区的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以及养老、医疗、健康产业进行投资;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熊嫣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31081**********29,未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悟新隆丰

悟新隆丰(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02MA7FJQ8A0B,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76室-52,主要合伙人为马岩,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万物一期

万物一期(厦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11MA8T55W7X7,注册资本为40,7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92号2105单元A18,主要合伙人为上海米哈游天命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交易标的

(1)隆平高科拟受让中信农业基金持有的4.1%的杭州瑞丰股权,熊嫣拟受让中信农业基金持有的3.9%的杭州瑞丰股权,央企基金拟受让中信农业基金持有的剩余3.1023%杭州瑞丰股权,并受让艾格一号持有的2.5%的杭州瑞丰股权及蒋珊珊持有的3%的杭州瑞丰股权,前述股权转让合称“股转交易”。

(2)股转交易的同时,杭州瑞丰拟按照投前估值20.35亿元进行增资,并由央企基金、悟新隆丰及万物一期共同认购全部新增注册资本5,159,748元(“增资交易”,与股转交易合称“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的款项支付

(1)在本协议约定的交割条件均得到满足或被央企基金书面豁免之日后十个工作日内,(i)央企基金应一次性支付47,650,560元的股转价款至中信农业基金指定的银行账户;(ii)央企基金应一次性支付38,400,000元的股转价款至艾格一号指定的银行账户;(iii)央企基金应一次性支付46,080,000元的股转价款至蒋珊珊指定的银行账户;(iv)央企基金应一次性将299,930,253元增资款划入杭州瑞丰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中4,552,594元计入杭州瑞丰注册资本,剩余295,377,659元计入杭州瑞丰资本公积。

(2)在本协议约定的交割条件均得到满足或被隆平高科书面豁免之日后十个工作日内,隆平高科应一次性支付62,976,000元的股转价款至中信农业基金指定的银行账户。

(3)在本协议约定的交割条件均得到满足或被熊嫣书面豁免之日后十个工作日内,熊嫣应一次性支付59,904,000元的股转价款至中信农业基金指定的银行账户。

(4)在本协议约定的交割条件均得到满足或被悟新隆丰书面豁免之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悟新隆丰应一次性将20,000,000元增资款划入杭州瑞丰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中303,577元计入杭州瑞丰注册资本,剩余19,696,423元计入杭州瑞丰资本公积。

(5)在本协议约定的交割条件均得到满足或被万物一期书面豁免之日后十个工作日内,万物一期应一次性将20,000,000元增资款划入杭州瑞丰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中303,577元计入杭州瑞丰注册资本,剩余19,696,423元计入杭州瑞丰资本公积。

3、集团公司和创始团队对增资款的承诺

本协议中,“集团公司”是指杭州瑞丰、浙江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现时或未来控制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单称或合称;海南瑞智共赢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蒋珊珊、沈志成、林朝阳合称“创始团队”;央企基金、悟新隆丰及万物一期合称为B+轮投资人。集团公司和创始团队承诺增资款将全部用作集团公司市场化建设、科研项目支出、杭州瑞丰日常业务运营及发展的需要。未经B+轮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增资款不得用于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用途。创始团队进一步保证,其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挪用或占用任何集团公司的资金和资产。

4、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各方适当签署日起生效。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六、杭州瑞丰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及组织机构

1、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2、组织机构

(1)杭州瑞丰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2名董事候选人由沈志成推举,2名董事候选人由隆平高科推举,1名董事候选人由艾格一号推举,2名董事候选人由央企基金推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成员过半数从沈志成推举的董事候选人中选举产生。

(2)杭州瑞丰监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隆平高科委派2名监事,由股东陕西粮农(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委派1名监事。

(3)杭州瑞丰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批准后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财务负责人由隆平高科提名,经董事会批准后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按照杭州瑞丰章程规定程序提名,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按照杭州瑞丰章程规定程序聘任。

七、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陕西)有限公司以2021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陕)评报字【2021】第1268号),对杭州瑞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评估值为203,500万元。

本次交易受让价格以评估结果为价格参考依据,经友好协商,公司拟按照15.36亿元估值以62,976,000元受让中信农业基金持有的4.1%的杭州瑞丰股权,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增资定价标准由增资各方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依据上述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并经协商一致确认,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增强杭州瑞丰的股东实力和资本实力,有利于加快杭州瑞丰国内自主转基因性状及品种开发,巩固提升杭州瑞丰在国内转基因生物技术研发方面的领先优势。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生物技术领域的竞争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长远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九、与中信农业基金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中信农业基金(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2,976,000元。

十、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将增强杭州瑞丰的股东实力和资本实力,有利于加快杭州瑞丰国内自主转基因性状及品种开发,巩固提升杭州瑞丰在国内转基因生物技术研发方面的领先优势,并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生物技术领域的竞争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长远利益。

关联董事毛长青、张坚、林响、桑瑜在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受让中信农业基金股权及放弃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和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十一、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基于生物技术战略布局需要,拟以62,976,000元受让中信农业基金持有的4.1%的杭州瑞丰股权(对应杭州瑞丰认缴注册资本1,266,447元,实缴注册资本1,266,447元)。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生物技术领域的竞争能力,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2、鉴于公司与中信农业基金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公司受让杭州瑞丰部分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放弃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及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表决,董事毛长青、张坚、林响和桑瑜作为关联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公司参股公司杭州瑞丰为进一步充实产业资源和资本实力,拟进行部分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瑞丰注册资本由30,888,944元变更为36,048,691元,公司对杭州瑞丰的持股比例由22.9704%变更为23.1957%。其中公司基于生物技术战略布局需要,拟以62,976,000元受让中信农业基金持有的4.1%的杭州瑞丰股权(对应杭州瑞丰认缴注册资本1,266,447元,实缴注册资本1,266,447元)。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生物技术领域的竞争能力,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放弃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及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毛长青、张坚、林响和桑瑜已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受让杭州瑞丰部分股权暨放弃本次交易涉及的部分股权优先购买权及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

十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

5、《关于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重述与修订的股东协议》;

6、《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2-0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隆平”)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区支行申请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3,000万元,额度有效期限为12个月,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该笔债权的费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2年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公司为安徽隆平提供担保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2年5月13日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4、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33号

5、法定代表人:崔广海

6、经营范围为:农作物种子、种苗的培育、繁殖、推广和销售;农用激素;化肥的销售;农产品加工及相关技术服务;农作物种子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的除外)。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安徽隆平100%的股权

(二)安徽隆平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安徽隆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隆平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区支行申请的短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额度有效期限为12个月,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该笔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由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需求,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属正常生产经营事项,财务风险可有效控制,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按前述条件提供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有效控制,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安徽隆平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受让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杭州瑞丰”,公司持有杭州瑞丰22.9704%股权)为进一步充实产业资源和资本实力,拟进行部分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瑞丰注册资本由30,888,944元变更为36,048,691元,公司对杭州瑞丰的持股比例由22.9704%变更为23.1957%。其中公司基于生物技术战略布局需要,拟以62,976,000元受让诚通中信农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4.1%的杭州瑞丰股权(对应杭州瑞丰认缴注册资本1,266,447元,实缴注册资本1,266,447元)。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生物技术领域的竞争能力,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放弃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及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毛长青、张坚、林响和桑瑜已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受让杭州瑞丰部分股权暨放弃本次交易涉及的部分股权优先购买权及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

二、关于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有效控制,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二)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独立董事:庞守林 唐 红 陈 超 戴晓凤 高义生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关于受让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参股公司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杭州瑞丰”,公司持有杭州瑞丰22.9704%股权)为进一步充实产业资源和资本实力,拟进行部分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瑞丰注册资本由30,888,944元变更为36,048,691元,公司对杭州瑞丰的持股比例由22.9704%变更为23.1957%。

我们认为:

1、公司基于生物技术战略布局需要,拟以62,976,000元受让诚通中信农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下称“中信农业基金”)持有的4.1%的杭州瑞丰股权(对应杭州瑞丰认缴注册资本1,266,447元,实缴注册资本1,266,447元)。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生物技术领域的竞争能力,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2、鉴于公司与中信农业基金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公司受让杭州瑞丰部分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放弃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及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表决,董事毛长青、张坚、林响和桑瑜作为关联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庞守林 唐 红 陈 超 戴晓凤 高义生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表决票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1月20日提交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2022年1月24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共计收到15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现根据董事表决意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62,976,000元受让诚通中信农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4.1%的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1,266,447元,实缴注册资本1,266,447元),并放弃余下股转交易的优先受让权及增资交易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受让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且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在关联董事毛长青、张坚、林响和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区支行申请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3,000万元,额度有效期限为12个月,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该笔债权的费用。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