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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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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2022-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0 证券简称:*ST科迪 公告编号:2022-009号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迪乳业”)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21号, 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准备《关注函》的回复工作,现将《关注函》中的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你公司因2020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你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聘请2021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实说明以下问题。

1.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上市公司应当合理安排新聘或者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时间,不得因未能及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影响定期报告的按期披露。

请你公司说明目前尚未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以及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安排及具体日期,在此基础上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无法按期披露年度报告的风险,如是,请说明你公司的应对措施(如有)并及时、充分披露风险提示。

公司回复: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工作,拟聘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已进驻公司进行业务承接尽职调查工作,经公司与会计师沟通,不存在影响业务承接的重大分歧,待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业务承接内部流程后,公司将尽快履行法定程序,完成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并及时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的期限内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年度报告,以维护公司股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不存在无法按期披露年度报告的情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盈利能力明显增强,大股东重整及其它各项工作均在依法有序推进。

2.你公司2021年10月30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称,根据中国证监会2021年9月17日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 号),你公司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你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你公司承诺配合会计师尽快完成更正后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在两个月内及时披露。但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披露新的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

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审计工作的具体进展,以及新的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相关事项是否影响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如是,请说明你公司的应对措施(如有)并及时、充分披露风险提示。

公司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2021年9月17日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 号),公司于2021 年 9 月 17 日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21-053 号),2021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号),由于本次专项报告所涉及的审计工作事项较多,目前尚未全部完成,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延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后专项报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号),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中,公司将尽快完成专项报告及披露工作。

经公司与负责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沟通,该事项涉及的审计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且进展顺利,该项工作不影响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披露。

3.请你公司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请说明你公司的应对措施(如有)并及时、充分披露风险提示。

公司回复: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22年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目前业绩预告涉及的相关指标正在进一步确认,以确保预告内容的准确性,公司将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准确、及时的披露业绩预告,维护公司股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经公司初步核实,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等终止上市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