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2一005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2年1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同意:
由于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开控集团”)以及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新集团”)已分别将其持有的26.12%、13.47%公司股份全部无偿划转至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能源集团”)。开控集团、高新集团将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能源集团已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能源集团推荐肖立先生、刘贻俊先生、杨珂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结束,下届监事会产生为止。许鸿生先生、朱晓文先生改为由能源集团推荐。王毅镳先生、林毅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等一切职务。
感谢王毅镳先生、林毅建先生在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的贡献。
截至目前,王毅镳先生、林毅建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表决结果: 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按照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部分董事。
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1月29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部分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白鹭液氢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
1. 公司控股的广州开发区湾顶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湾顶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发起设立白鹭液氢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下简称“液氢基金”),基金总规模4.6亿元,首期实缴6100.01万元。湾顶基金认缴液氢基金1.5亿元,由湾顶基金现有余额出资。首期实缴液氢基金 1866.67万元,后续实缴视项目进展情况仍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本次设立白鹭液氢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批为准)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件、证照办理、落实投入资金等。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1月29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白鹭液氢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同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广东中恒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开发黄埔区综合能源站项目的议案》。同意:
1、公司向参股公司广东中恒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石化”)按50%持股比例增资4,350万元。(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按50%持股比例增资4,350万元,本次增资双方合共出资8,700万元。)中恒石化注册资金由12,000万元增加到20,700万元。资本金以外所需项目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按照程序办理本次向中恒石化增资开发黄埔区综合能源站项目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件、证照办理、落实投入资金并控制建设成本等。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1月29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广东中恒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开发黄埔区综合能源站项目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1月29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2一006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部分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开控集团”)以及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新集团”)已分别将其持有的26.12%、13.47%公司股份全部无偿划转至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能源集团”)。开控集团、高新集团将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能源集团已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能源集团推荐肖立先生、刘贻俊先生、杨珂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结束,下届监事会产生为止。许鸿生先生、朱晓文先生改为由能源集团推荐。王毅镳先生、林毅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等一切职务。
感谢王毅镳先生、林毅建先生在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的贡献。
截至目前,王毅镳先生、林毅建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候选人后,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按照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部分董事。
此次调整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立先生简历:
肖立先生, 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现任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近五年历任广州永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广州恒运集团党委副书记,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
肖立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候选人,除担任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贻俊先生简历:
刘贻俊先生,197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现任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近五年历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政办副主任兼党委秘书,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粤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
刘贻俊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候选人,除担任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珂女士简历:
杨珂女士,197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现任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近五年历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副经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总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等职。
杨珂女士是本公司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候选人,除担任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2一007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白鹭液氢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年1月28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白鹭液氢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
1. 公司控股的广州开发区湾顶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湾顶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发起设立白鹭液氢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下简称“液氢基金”),基金总规模4.6亿元,首期实缴6100.01万元。湾顶基金认缴液氢基金1.5亿元,由湾顶基金现有余额出资,首期实缴液氢基金1866.67 万元,后续实缴视项目进展情况仍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本次设立白鹭液氢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批为准)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件、证照办理、落实投入资金等。
本次增资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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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公司控股的湾顶基金与中广核资本、巩义基金、为白鹭液氢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城发基金和新设GP为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新设GP为该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城发基金为该基金投资顾问。新设GP委托中广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本基金管理人。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湾顶基金以其余额现金出资。
2、白鹭液氢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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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交易协议,公司经营班子将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授权办理此次投资的相关工作。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公司一直坚持“立足主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的发展思路,在夯实电力主业的基础上,努力寻求在产业金融方面取得突破,并已在新能源发电领域、氢能应用方面取得一定进展,同时正在积极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力求保持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液氢基金将主要投资于中科白鹭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其将从事液氢装备的研发、生产制造以及液氢制备示范工程的建设和运营。投资液氢装备产业化项目符合未来氢能发展方向,市场潜力巨大,相关合作方产业背景、技术实力强大,有助于项目成功,预期该项目对公司发展氢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存在风险
1、液氢市场尚未形成:目前我国氢气储运环节中,高压长管拖车储运氢气是行业主流。与低温液态储氢、化学储氢等方式相比,我国高压气态储氢技术发展相对成熟。
2、技术攻坚难度大:液氢广泛应用于航天和军事方面,作为宇航动力系统的燃料,早已成功地应用于我国的宇航动力系统。但一直以来,宇航动力系统的燃料都是依赖国外进口液氢及其生产航天液氢。目前,氢液化技术由法国液化空气、美国空气化工(AP)和德国林德(普莱克斯与林德)三巨头垄断,液氢技术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氢能产业发展的瓶颈之一。
3、前期投资大,收益周期长,流动性较差:目前建设液氢工厂前期需要投入大量研发、土地、人员以及设备,这部分的资金相对流动性较低。并且前期投入阶段可能只有示范性项目,商业化运营周期较长。若出现未来发展不及预期的情况,则对于合资公司自身资金循环挑战较大。若项目失败或不符合投资条件则建议基金直接清算。
4、退出方式风险大:液氢基金属于专项市场化基金,其底层项目合资公司未来运营主要靠技术团队/管理团队,中广核集团不承诺回购与对赌。对此,项目退出期的风险较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的湾顶基金与中广核资本、巩义基金、为白鹭液氢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人,城发基金和新设GP为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设立白鹭液氢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并通过该基金专项投资液氢装备产业化项目符合未来氢能发展方向,市场潜力巨大。中广核、中科院等合作方产业背景、技术实力强大,有助于项目成功。预期该项目对公司发展氢能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
六、其他
本公司以及本次参与白鹭液氢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批为准)的城发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除上述各参与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本公司主业为电力、热力;本次设立的液氢基金主要投向氢液化核心技术研发和关键装备制造领域的标的公司。上述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如发生关联交易,将按照关联交易要求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承诺:在参与投资或设立投资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涉及分期投资的,为分期投资期间及全部投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2一008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参股公司广东中恒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增资开发黄埔区综合能源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年1月28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广东中恒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开发黄埔区综合能源站项目的议案》。同意:
1、公司向参股公司广东中恒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石化”)按50%持股比例增资4,350万元。(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按50%持股比例增资4,350万元,本次增资双方合共出资8,700万元。)中恒石化注册资金由12,000万元增加到20,700万元。资本金以外所需项目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按照程序办理本次向中恒石化增资开发黄埔区综合能源站项目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件、证照办理、落实投入资金并控制建设成本等。
本次增资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合作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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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增资标的:广东中恒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1日,注册资本1.2亿元,其中本公司持股50%,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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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恒石化公司成立以来,项目推进迅速,目前,项目推进情况如下:已经有2个地块建成加能站(东明三路综合能源站、永安大道综合能源站),1个地块已经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开工(佛塱综合能源站),4个地块在办理相关出让或租地手续(凤湖二路综合能源站、现代综合能源站、乌石村综合能源站和永安三路综合能源站)。项目总建设投资估算为29,648.98万元。
本项目资金筹措方式拟通过债务性资金筹资方式和企业权益性资本自筹方式相结合来进行项目资金筹措。东明三路综合能源站和永安大道加油站的建设投资、购买土地资金、建设期利息及其余5个项目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30%费用以股东注资的方式来实现项目资金筹措,合计为20,700万元。由于中恒石化原有资本注册金12,000万元,本次需增资8,700万元,其中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50%持股比例增资4,350万元,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按50%持股比例增资4,350万元。除已完成建设的东明三路综合能源站和永安大道加油站,余下5个项目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70%费用(8948.98万元)中恒石化以银行贷款的方式来实现项目资金筹措。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尚未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公司经营班子将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授权办理此次投资的相关工作。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顺应国家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导向,紧抓大湾区优化能源结构和黄埔区发展氢能产业的机遇,贯彻落实公司“立足主业、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的战略,增强公司主业核心竞争力。
(二)存在风险
1、审批风险:本项目由两方参与,需要各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是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资金风险:项目建设的所需建设资金量大,如果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会影响建设进度,将对项目的建设产生影响。
3、土地风险:由于本项目开发的土地需要通过租赁或招拍挂取得,但土地取得过程中,用地审批、调整用地性质、用地规划的时间环节不可控,存在一定风险。
4、油价风险:目前受到全球性疫情影响,国际油价波动较大,但由于我国油价是发改定价,整体受国际油价冲击较小。
5、加氢站政策风险:加氢行业技术正在革新之中。国家目前对于加氢站是鼓励的政策,但鼓励补贴的政策能延续多久,整个行业是否一直利好,存在一定政策风险。因此对于加氢站建设周期,一定要做好计划,尽早建站投产,早建设早投运早盈利。
6、安全风险:项目危化品存储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在设计和运行过程中尽量采取国内外先进的工艺技术和管理手段,项目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加氢站为新兴事物,社会认可度尚未成熟,因此还需要在设计、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场站安全。
7、环保风险:本项目加氢部分是新清洁能源的示范工程,氢气基本不产生污染物;加油站设备设施均采用油气回收系统,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广州开发区属国有控股上市能源企业,致力于打造面向华南、辐射全国的清洁能源综合服务商,此次向中恒石化增资开发黄埔区综合能源站项目,是充分利用区位优势,紧抓大湾区优化能源结构和黄埔区发展氢能产业的机遇,做大做强主业、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根据广州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税后1,246.86万元,项目投资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7.36年,项目投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8.05%,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8.99%(以上数据为初步预测,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2-009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下午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2年 2月1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2年 2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本公司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审议情况详见2022年1月29日公司公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一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二由于只选举一名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2年修订),不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按非累计投票提案进行表决。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秘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2年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本公司16楼董秘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 系 人:廖铁强、陈韵怡
联系电话:020-82068252 传真:020-8206825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1;投票简称:恒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一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二由于只选举一名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2年修订),不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按非累计投票提案进行表决。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在“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一项打√):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本公司/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加盖印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有限期限: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2一010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2年1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同意:
由于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开控集团”)以及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新集团”)已分别将其持有的26.12%、13.47%公司股份全部无偿划转至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能源集团”)。开控集团、高新集团将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能源集团已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能源集团推荐杨经革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结束,下届监事会产生为止。监事会主席易武先生改由能源集团推荐。庄脱先生不再担任恒运集团监事职务。
感谢庄脱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截至目前,庄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候选人须提交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选举产生监事(由于只选举一名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2年修订),不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按非累计投票提案进行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部分监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2一011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部分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2年1月28日上午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部分监事的议案》,同意:
由于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开控集团”)以及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新集团”)已分别将其持有的26.12%、13.47%公司股份全部无偿划转至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能源集团”)。开控集团、高新集团将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能源集团已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能源集团推荐杨经革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结束,下届监事会产生为止。监事会主席易武先生改由能源集团推荐。庄脱先生不再担任恒运集团监事职务。
感谢庄脱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截至目前,庄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候选人须提交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选举产生监事(由于只选举一名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2年修订),不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按非累计投票提案进行表决)。
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9日
附件:杨经革先生简历
杨经革,男,196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恒运热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党委秘书、行政副经理、运翔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主任,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广州恒运西区热力有限公司、广州科云投资有限公司、东莞恒运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杨经革先生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监事候选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相关履历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同意肖立先生、刘贻俊先生、杨珂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肖立先生、刘贻俊先生、杨珂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肖立先生、刘贻俊先生、杨珂女士提名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 陈 骞、谢晓尧、袁英红、马晓茜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