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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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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2022-0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国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国生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2022年1月26日起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3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收到赵国生先生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1月28日,赵国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0,000股,其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完成。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赵国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包括之后资本公积转增部分)。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赵国生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2、赵国生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减持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披露的减持数量。

3、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赵国生先生出具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支持化工行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意见》,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划拨的化工行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政策预兑现奖励款现金人民币95,000,000.00元,上述款项已拨付至公司银行账户。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确认,上述政府补助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上述政府补助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计入相关损益科目。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公司2022年度税前利润总额人民币95,000,000.00元,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支持化工行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意见》;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