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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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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2022-0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注:公司在 2021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总股本变动,因此按照调整后的股本重新计算了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与去年相比,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大幅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由负转正,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依照重整计划,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向债权人实施以股抵债清偿债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体投资人重整投资款4.41亿元已支付完毕,已办理完毕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宜。深圳中院已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索菱股份重整程序,重整相关重大不确定性已经消除。因此公司预计将确认债务重组收益11亿、预计公司净资产将增加32亿左右。

2、受原材市场动荡影响,核心原材芯片、屏、板等价格上涨较大,公司通过采购现货等方式满足部分项目出货需要,导致成本上升,毛利率下滑严重;同时受国内外市场需求影响,公司收入预计较去年下降20%-30%。以上导致公司经营结果不容乐观。

3、公司因对应收款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等事项影响2021年净利润3.2亿元左右。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损失并核销应收款项、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3)。

4、公司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对预计投资者诉讼赔偿、重整相关费用计提等事项计提预计负债、费用等。以上预计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3亿元左右。

四、风险提示

1、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若公司 2021年度触发下列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情形的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2、目前,公司由于触及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另外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且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21年度报告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股份”或“公司”)因202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公司已自2021年4月1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若公司 2021年度触发下列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情形的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三、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4,500,00万元–86,500.00万元,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21年度报告披露为准。

根据《上市规则》第9.3.5条规定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7日以专人、微信或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下午以通讯的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 5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家方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受疫情影响,由于上会审计任务繁重及人员调动,经审慎检视人员及时间安排,为保障审计质量,经与上会充分沟通、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服务协议。同时,公司拟改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公司管理层与尤尼泰协商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50万元(含税,其中:包含内控审计5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与海德一道交汇处中洲控股金融中心 B 栋 36 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8)。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或“上会”)。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受疫情影响,由于上会审计任务繁重及人员调动,经审慎检视人员及时间安排,为保障审计质量,经与上会充分沟通、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服务协议。同时,公司拟改聘尤尼泰振青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3、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20号

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4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人。

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659.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5,237.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0万元。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主要行业(其中批发和零售业1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0万元。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主要行业(其中制造业3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家、房地产业1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家、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家),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3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尤尼泰振青2020年度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290.9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力,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七份。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燕,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五份。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继明,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公司管理层与尤尼泰振青协商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50万元(含税,其中:包含内控审计5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经亚太集团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1年10月14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改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受疫情影响,由于上会审计任务繁重及人员调动,经审慎检视人员及时间安排,为保障审计质量,经与上会充分沟通、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服务协议。同时,公司拟改聘尤尼泰振青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上会进行了充分沟通,上会对变更事宜确认无异议。公司已允许尤尼泰振青与上会进行沟通,双方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确认无异议。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受疫情影响,由于上会审计任务繁重及人员调动,经审慎检视人员及时间安排,为保障审计质量,公司拟改聘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尤尼泰振青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尤尼泰振青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尤尼泰振青相关信息的考察和论证,我们认为尤尼泰振青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和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受疫情影响,由于上会审计任务繁重及人员调动,经审慎检视人员及时间安排,为保障审计质量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尤尼泰振青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尤尼泰振青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可以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改聘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拟聘任的尤尼泰振青营业执业证照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2月16日(周三)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年2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可以参与现场表决,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2022年2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与海德一道交汇处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36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后提交。前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2月15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徐海霞

联系电话:0755-28022655 传真:0755-28022955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与海德一道交汇处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 3609 邮编:518054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6”。

2.投票简称:“索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 (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注:

a)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b)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2月15日下午16:30之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c)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d)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