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22-015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5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2次风险提示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内容:
1、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绩预计2021 年度亏损的净利润为-2,225.58万元到-3,206.42万元。
2、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97.98万元到-3,162.53万元。
3、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43,045.84万元。
4、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43,045.84万元。
5、预计2021年期末净资产为46,962.08万元至67,625.40万元。
6、公司目前正在与审计机构对接沟通,暂未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注册会计师未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出具专项说明,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存在偏差的风险,本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遵循会计准则进行的初步核算预测数据,不排除年审会计师对公司财务处理存在不同意见,导致公司最终审计数据与本次业绩预告数据存在差异。
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4月27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11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正在努力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利保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22-016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告相关
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ST新亿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79号),具体内容如下: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7日,你公司提交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称,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4.3亿元,扣非前后净利润均为负数。鉴于公司2021年财务数据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请公司说明2021年营业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规律,并说明各类收入的确认政策和依据,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存在以总额法代替净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请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说明2021年度新增业务的客户和供应商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开始合作时间、历史沿革、主要财务状况、涉及细分产品、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截至期末的结算情况等,充分说明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属于《营业收入扣除》规定的:“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请公司分别补充披露前五名客户及供应商名称、销售及采购金额、占比、产品名称及类型、结算周期及方式、应收应付情况、货物流转情况等,并说明公司与前五名供应商、客户及其最终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往来,前五名供应商、客户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业务往来或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并说明是否符合《营业收入扣除》规定的:“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四、请公司补充披露新增业务是否具有完整的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是否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以及所产生的收入;该项业务模式下公司能否对产品或服务提供加工或转换活动,从而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价值提升;该项业务是否对客户、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等情况,充分说明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属于《营业收入扣除》规定的:“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五、请公司逐条对照《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说明公司相关业务是否为新增贸易业务、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情形。请公司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终止上市风险。
六、若公司涉嫌存在未按规定对营业收入予以扣除,规避终止上市的情形,我部将在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后,视情况及时提请启动现场检查等监管措施。如根据最终现场检查结果,公司扣除相关影响后,触及终止上市情形,本所将依法依规对公司做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并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七、请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9.3.5条相关规定,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2次风险提示公告。
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 【2021】97号),公司可能存在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你公司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本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重大违法退市风险。
九、你公司应高度重视公司2021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做好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尽快聘请年审会计师,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完成审计报告,按期对外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将本函对外披露,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回复。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按时落实本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将尽快组织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22-017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处罚。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7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编号:处罚字 【2021】97号),根据《告知书》,公司2018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收入,追溯调整后,公司可能存在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4月27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4、如后续公司股票价格低于1元/股,公司可能会面临因连续20个交易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元/股。
5、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以下简称“新疆证监局”)发送的《立案告知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ST新亿及实控人黄伟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026号),塔城公安局告知新疆证监局对于其移送的*ST新亿、黄伟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一案,塔城公安局认为,符合立案标准,现已立案侦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