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2-004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0万元到6,5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00万元到1,2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0万元到6,50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54,101万元到56,101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00万元到
1,20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53,550万元到53,95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2020 年度报告中已披露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2,750万元。
2、2020年度报告披露基本每股收益为-0.5074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盈主要原因
2021年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酒店行业整体复苏趋势明显,但仍存在多地局部爆发和零星散发疫情,对酒店行业正常经营造成冲击。公司作为行业的中坚力量,继续坚定推进核心战略,夯实公司基本面,努力提升运行效率、降本增效、抢抓收入,积极适应市场需求进行业务和产品调整,快速实现了扭亏为盈。同时,公司坚定发展信念,逆市拓店规模再提速。2021年全年公司新开店超过1,400家,创下公司历史最高水平,2021年末公司储备店超过1,600家,为2022年的新店开拓打下了坚实基础。此外,公司应用5G、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全力推进酒店的数字化建设,提升宾客服务体验和酒店运营效率。
综上,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0万元到6,500万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持续评估和积极应对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影响。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其他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2-005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星期五)9: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以赞成6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租赁关联企业北京市上园饭店酒店物业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白凡、周红、孙坚、袁首原、张聪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全文披露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06号,《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关联企业北京市上园饭店酒店物业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以赞成6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企业新侨饭店签署酒店委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白凡、周红、孙坚、袁首原、张聪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全文披露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07号,《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企业新侨饭店签署酒店委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以赞成6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企业亮马河大厦签署酒店委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白凡、周红、孙坚、袁首原、张聪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全文披露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08号,《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企业亮马河大厦签署酒店委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2-006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关联企业北京市上园饭店酒店物业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为首旅集团解决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事项之承诺的实施进展。
●本公司间接全资控股子公司如家和美酒店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全资控股的北京市上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租赁期10年,累计总金额为8,621.80万元的商业物业租赁协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首旅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10,968.43万元。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首旅集团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金额为5,283.46万元,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因公司主业发展需要,和美北京向上园饭店租赁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40号,共计4,837.5平米经营用房,租赁价格参考北京市同类地段房屋租赁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的全资子公司如家酒店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如家和美酒店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美北京”)。股权关系为:首旅酒店直接和间接持有如家开曼100%股权,如家开曼持有如家酒店连锁管理(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如家酒店连锁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如家和美酒店管理(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
和美北京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全资控股的北京市上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园饭店”)于北京签署了租赁期10年,累计总计金额为8,621.80万元的商业物业租赁协议,该商业物业主要用于酒店类业务经营。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首旅集团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金额为5,283.46万元,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是首旅集团在本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时为解决同业竞争之承诺的解决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10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市上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控制人下关联企业,但上园饭店与本公司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事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北京市上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40号
法定代表人:宋扬
注册资本:638万元
主营业务:住宿;写字间;中餐;销售烟(零售);酒、饮料;销售日用品、服装鞋帽、文件用品、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家用电器、包装食品、复印;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上园饭店经审计2020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园饭店总资产2,358.32万元,净资产1,241.15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232.01万元,净利润-723.67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和美北京向上园饭店租赁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40号,共计4,837.5平米经营用房,用于公司连锁酒店品牌业务的经营,租赁期为10年,累计总金额为8,621.80万元。
其中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为免租期,上园饭店同意提供免租期供和美北京进行装修,设备安装调试和其他营业准备工作。
2、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考目前同类租赁市场的价格,兼顾区域未来商业发展前景进行估算,以行业一贯经营惯例确定最终协议定价。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租赁期限:房屋租赁期限为10年,从2022年3月1日起,至2032年2月28日止。其中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为免租期(以下简称“免租期”),上园饭店同意提供免租期供和美北京进行装修,设备安装调试和其他营业准备工作。承租方无需支付免租期期间的租金和费用,但承租方装修施工期间发生的实耗水、电、燃气、采暖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续约:在租期届满前,如双方均未书面要求延长租期的,则合同终止。如一方要求延长租期应在租期届满前3个月书面要求延长租期,经双方协商一致重新订立合同。
3、租金支付:自起租日起,租金(含税租金)每3年递增5%,出租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再以任何理由调整租金。承租方须在合同签署日起向出租方支付租赁合同保证金共计203万元。合同签署后首期租金为6个月租金,以后按季度支付。
4、合同终止:
(1)合同首个租期或者任何一个延长期届满,且合同一方已在租期届满的三个月前书面提出合同期满不续延的;
(2)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合同的;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其他不可预计的客观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任何一方提出终止本合同的;
(4)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同意,在和美北京给予上园饭店不少于三个月的书面通知后,和美北京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但和美北京方应给予上园饭店六个月的租金补偿。并双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开始十二个月后,如和美北京在该房屋的单店经营连续亏损达三个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上园饭店确认),双方同意为考虑双方的长期利益,和美北京有权向上园饭店给予不少于三个月的书面通知后,提前终止本合同并结清已使用期间的租金费用,和美北京应给予上园饭店六个月的租金补偿。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白凡、周红、孙坚、袁首原、张聪已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3、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专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2-007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企业
新侨饭店签署酒店委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为首旅集团解决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事项之承诺的实施进展。
●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首旅建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全资控股的北京新侨饭店有限公司签署5年的全权委托管理服务协议。
按照新侨饭店2019年和2020年经审计的数据,模拟本管理合同期5年计算,首旅建国预计累计收取约750万元的管理费,具体数额以每年实际发生经审计数据为准,公司将在各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中进行披露。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首旅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10,968.43万元。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首旅集团发生的酒店管理服务类别的同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368.78万元。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管理服务协议价格依据酒店行业委托管理服务的行业定价惯例,争取新侨饭店利润最大化,提升新侨饭店市场影响力,同时首旅建国通过为业主方提供服务获取相应收入,扩大建国品牌的影响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首旅建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建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全资控股的北京首旅置业有限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新侨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侨饭店”)于北京签署了为期5年的服务管理合同。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首旅集团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368.78万元,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是首旅集团在本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时为解决同业竞争之承诺的解决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首旅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市新侨饭店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控制人下关联企业,但新侨饭店与本公司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事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北京新侨饭店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号
法定代表人:裘彤明
注册资本:19,662.26万元
主营业务:客房出租;中西餐厅、咖啡厅、酒吧;住宿、理发、美容(非医疗美容);销售食品;出版物零售;娱乐健身设施;打字、复印、传真;厅堂、会议室;出租自行车;收费停车场;销售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为荣宝斋代销字画、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针织纺品;家具装饰;制冷电器设备安装;装裱字画;彩色扩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新侨饭店是一家四星级酒店,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位于崇文门十字路口,处在繁华的购物、商业和办公区,距离故宫,天安门广场和天坛等名胜古迹咫尺之遥)。饭店拥有客房近700间套,配备商务中心;多功能厅;商场;欧式、中式、日式等餐厅;网球场等商务及娱乐设施,是国内外宾客商旅下榻的理想场所。
根据新侨饭店经审计2020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侨饭店总资产22,915.21万元,净资产-4,428.74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6,277.09万元,利润总额为-4,840.78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首旅建国与新侨饭店签署的为期5年的酒店管理服务协议,价格依据酒店行业委托管理的服务的行业定价惯例,争取新侨饭店利润最大化,提升新侨饭店市场影响力,同时首旅建国通过为业主方提供服务获取相应收入,扩大建国品牌的影响力。
2、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全服务酒店委托管理模式下,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兼顾区域未来商业发展前景进行估算,以行业一贯经营惯例确定最终管理服务协议定价。
按照新侨饭店2019年和2020年经审计的数据,模拟本管理合同期5年计算,首旅建国预计累计收取约750万元的管理费,具体数额以每年实际发生经审计数据为准,公司将在各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中进行披露。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管理期限:
2022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
2、费用收取:
(1)管理方的基本管理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收取。
(2)市场推广费
为扩大饭店的市场推广力度,每月按客房总收入的约定比例提取市场推广费,由管理方统一用于集团市场推广。“客房总收入”指所有与客房服务相关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房费收入、客房收费电视收入等。
(3)效益管理费
管理方的效益管理费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收取,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按经营毛利润(GOP)的以下标准计提,按GOP率(GOP/营业收入)递增收取:
(1)GOP率<27%,不计提;
(2)27%≤GOP率<30%,GOP*2%;
(3)30%≤GOP率<35%,GOP*3%;
(4)35%≤GOP率<40%,GOP*4%;
(5)40%≤GOP率<45%,GOP*5%;
(6)GOP率≥45%,GOP*6%。
第二部分:按年度实际完成GOP超年度预算GOP金额的3%计提收取。
3、合同的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管理合同终止:
(1) 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无意延长合同的。
(2) 双方一致协商同意并书面签署终止本合同的。
(3) 饭店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客观上无法继续经营的。
(4) 一方被宣告破产、或者实施了破产行为、或者资不抵债,或者为其任何资产指定了(财产)管理人或接管人、或者转移饭店的所有权以替代抵押品赎回权,则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5) 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它终止原因出现。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讨论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白凡、周红、孙坚、袁首原、张聪已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讨论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3、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专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2-008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企业
亮马河大厦签署酒店委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为首旅集团解决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事项之承诺的实施进展。
●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首旅建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全资控股的北京亮马河大厦有限公司签署了4年零11个月的全权委托管理服务协议。
按照亮马河大厦2019年和2020年经审计的数据,模拟本管理合同期4年零11个月计算,首旅建国预计累计收取约517万元的管理费,具体数额以每年实际发生经审计数据为准,公司将在各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中进行披露。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首旅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10,968.43万元。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首旅集团发生的酒店管理服务类别的同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368.78万元。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管理服务协议价格依据酒店行业委托管理服务的行业定价惯例,争取亮马河大厦利润最大化,提升亮马河大厦市场影响力,同时首旅建国通过为业主方提供服务获取相应收入,扩大建国品牌的影响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首旅建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建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全资控股公司北京亮马河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亮马河大厦”)于北京签署了为期4年零11个月的服务管理合同。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首旅集团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368.78万元,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是首旅集团在本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时为解决同业竞争之承诺的解决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持股100%的全资公司北京亮马河大厦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控制人下关联企业,但亮马河大厦与本公司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事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北京亮马河大厦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
法定代表人:周红
注册资本:14,364.31286万元
主营业务:经营客房、公寓、餐厅、美容室、洗衣房、洗车服务、零售卷烟、雪茄烟;经营办公楼、零售商场、健身娱乐服务设施及自行车、三轮车出租、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亮马河大厦是由一座四星级饭店和一座写字楼组成,饭店拥有466间(套)客房;228间(套)公寓。饭店于1990年开业,是集饭店、公寓、写字楼、商店于一体的综合性国际商务大厦。地理位住处于北京朝阳区东三环繁华的商业区,在首都机场与市中心之间,临近使馆区,交通便捷、区域商业设施丰富。
根据亮马河大厦经审计2020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亮马河大厦总资产39,486.37万元,净资产35,078.50万元,营业收入12,925.70万元,利润总额为-1,331.17万元(备注:亮马河大厦2020年1-3月为停业状态)。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首旅建国与亮马河大厦签署的为期4年零11个月的酒店管理服务协议,价格依据酒店行业委托管理服务的行业定价惯例,争取亮马河大厦利润最大化,提升亮马河大厦市场影响力,同时首旅建国通过为业主方提供服务获取相应收入,扩大建国品牌的影响力。
2、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全服务酒店委托管理模式下,同类服务市场的价格,兼顾区域未来商业发展前景进行估算,以行业一贯经营惯例确定最终管理服务协议定价。
按照亮马河大厦2019年和2020年经审计的数据,模拟本管理合同期4年零11个月计算,首旅建国预计累计收取约517万元的管理费,具体数额以每年实际发生经审计数据为准,公司将在各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中进行披露。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管理期限:
2022年1月2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费用收取:
费用支付自合同生效日后,且管理方派出的首任总经理到岗后的次月1 日起开始计算收取。
(1)基本管理费
管理方的基本管理费按合同约定的比例计提。
(2)市场推广费
为扩大饭店的市场推广力度,每月按客房总收入的约定比例提取市场推广费,由管理方统一用于集团市场推广。“客房总收入”指所有与客房服务相关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房费收入、客房收费电视收入等。
(3)效益管理费
管理方的效益管理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收取,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按经营毛利润GOP 的以下标准计提,按GOP 率(GOP/营业收入)递增收取:
(1)GOP率<18%,不计提;
(2)18%≤GOP率<23%,GOP*2%;
(3)23%≤GOP率<28%,GOP*3%;
(4)28%≤GOP率<33%,GOP*4%;
(5)33%≤GOP率<38%,GOP*5%;
(6)GOP 率≥38%,GOP*6%。
第二部分:按年度实际完成的GOP 超同口径年度预算GOP 金额的3%计提收取。
3、合同的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管理合同终止:
(a) 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无意延长合同的。
(b) 双方一致协商同意并书面签署终止本合同的。
(c) 饭店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客观上无法继续经营的。
(d) 一方被宣告破产、或者实施了破产行为、或者资不抵债,或者为其任何资产指定了(财产)管理人或接管人、或者转移饭店的所有权以替代抵押品赎回权,则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e) 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它终止原因出现。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白凡、周红、孙坚、袁首原、张聪已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3、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专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2-009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星期五)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租赁关联企业北京市上园饭店酒店物业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租赁上园饭店酒店物业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该业务符合公司酒店主业战略发展核心,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我们对公司该项关联交易无异议。
二、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企业新侨饭店签署酒店委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审议了新侨酒店委托首旅建国管理的关联交易事项,该项酒店委托管理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酒店主业战略发展核心,定价符合行业标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我们对公司该项关联交易无异议。
三、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企业亮马河大厦签署酒店委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审议了亮马河大厦委托首旅建国管理的关联交易事项,该项酒店委托管理业务的开展符合酒店主业战略发展核心,定价符合行业标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我们对公司该项关联交易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