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2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其中委托出席一人。杨鸿雁女士因个人原因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书面委托李莉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具有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具备独立性,具备胜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8)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同意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9)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2021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天津疫情防控及隔离政策影响无法进场开展天津地区审计工作;加之大信人员安排紧张,内部无法协调足够的审计资源,满足其关于首次承接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量要求,无法按期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经与公司协商终止2021年度审计业务。为不影响年报审计和披露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改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大信及中审亚太进行了事前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无异议。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2013年初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陈吉先、冯建江、刘宗义、王增明、曾云。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中审亚太在北京设有总所,在云南、上海、广东、湖北、贵州、深圳、河北、安徽、西北(陕西)、山西、山东、黑龙江、福建、四川、天津等地设有二十几家分所。中审亚太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国内从业历史较长和较早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53人,注册会计师467人。注册会计师中,1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43,351.76万元。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32,424.9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384.81万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6家,主要分布于制造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审亚太近三年在执业行为无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其中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莘延成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曾主导上市公司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000965)、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临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相关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艳慧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曾负责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纽约上市)、刘伶醉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相关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崔江涛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6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 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共计396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尚未向公司出具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2021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天津疫情防控及隔离政策影响无法进场开展天津地区审计工作;加之大信人员安排紧张,内部无法协调足够的审计资源,满足其关于首次承接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量要求,无法按期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经与公司协商终止2021年度审计业务。为不影响年报审计和披露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改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大信及中审亚太进行了事前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经验以及拟签字的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以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资质、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有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具备独立性、胜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不影响公司年报审计和披露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资质,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以及胜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情况和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需要,为不影响年报审计和披露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可以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情况和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需要,为不影响年报审计和披露要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胜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具有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具备独立性,具备胜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五)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其他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8日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23日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8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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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2月21日和2022年2月22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杨雪晶女士;联系电话:022-65175652;联系传真:022-65175653;电子邮箱:dm@tedastock.com。
(五)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652”,投票简称为“泰达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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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