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2-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63 证券简称:重庆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7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要求,本行制定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后三年内稳定公司A股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该《稳定股价预案》于2016年6月17日经本行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本行根据监管要求和本行实际,对《稳定股价预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9年5月24日经本行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内容详见《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本行A股发行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本行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行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本行及相关主体将根据该预案采取措施稳定本行股价。

2021年3月31日,本行披露了2020年度报告,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11.28元。2021年7月9日,本行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经除息后相应调整为10.91元。自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2月7日,本行A股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本行董事会将在本行股票价格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2022年2月7日)起的10个交易日(2022年2月21日)内制订本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1963 证券简称:重庆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8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申请于2021年10月12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2627号)。2021年10月22日,本行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627号),于2021年11月18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由于为本次发行可转债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本行于2022年1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2627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本行本次发行可转债申请的审查。在满足提交恢复审查申请的条件后,本行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对本次发行可转债事项的审查。前述情况详见《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及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恢复审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近日,本行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12627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本行本次发行可转债事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本行本次发行可转债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行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