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2-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公司股东曾政寰计划将持有公司13,25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35%)股份,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3,17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曾政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股东曾政寰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说明: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因持有股份期间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价格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累计减持比例:自公司2020年6月2日上市之日起至今,本人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421%。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日,本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8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4%;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2,872,1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11%,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曾政寰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股东曾政寰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曾政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2)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额不超过持有股份的25%,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人任何时候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3)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及减持;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截止目前,其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作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4、截止目前,股东曾政寰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