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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2-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2月5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为不影响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的继续推进,同意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原方案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2月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2021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

根据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

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4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目前,本次发行工作尚未结束。

鉴于前述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开展,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除此之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原发行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就《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2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北京广播大厦主楼16层1606单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25日

至2022年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拉萨良昊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谢良志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股东或代理人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2月22日16点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2022年2月22日(14:0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31号院门卫室

(四)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五)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现场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及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若会议召开当日相关政府部门等有权机构出台新的防疫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参会者配合执行。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或委托投票进行表决。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及登记,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及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黎明、曾彦

联系电话:010-58628328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31号院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