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2-001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大嘉宝”)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2月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在嘉宝大厦(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明翱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宜兴光控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兴渝提供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明翱先生、钱明先生、陈宏飞先生、岳彩轩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03号公告。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04号公告。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06号公告。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2-002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2月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在嘉宝大厦(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会议室召开。监事会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蕴珠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宜兴光控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兴渝提供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曾瑞昌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03号公告。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人选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05号公告。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二二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2-003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宜兴光控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兴渝提供财务资助
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光控兴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兴渝”)主要负责开发、运营和管理重庆朝天门大融汇项目。公司关联方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光控”)合计向光控兴渝提供了人民币6亿元借款,截止本次公告日,光控兴渝未向宜兴光控偿还的借款本金为人民币15,976万元。为保障重庆朝天门大融汇项目的正常运营和管理,光控兴渝就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及部分利息向宜兴光控申请展期。
● 除本次交易外,2021年5月31日,根据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公司与关联方宜兴光控共同向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公司提供了3,300万元(该笔款项已于2021年6月份全额收回),公司从审慎的角度出发,将该交易视为关联交易,关于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临2020-048号公告。
●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光控兴渝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开发、运营和管理重庆朝天门大融汇项目,于2020年7月份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宜兴光控于2019年11月向光控兴渝提供了人民币4.5亿元借款,于2020年11月11日受让了北京永鑫时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光控兴渝人民币1.5亿元债权后(详见公司临2020-064号公告),合计向光控兴渝提供了人民币6亿元借款。截止本次公告日,光控兴渝未向宜兴光控偿还的借款本金为人民币15,976万元。为保障重庆朝天门大融汇项目的正常运营和管理,光控兴渝就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及部分利息向宜兴光控申请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为不超过年化9.5%,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光控兴渝将在此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与宜兴光控签订相关协议。
因宜兴光控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宜兴光控向光控兴渝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宜兴光控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指财务资助)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故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A股股份 211,454,671股、148,392,781股、77,559,297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7,406,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17%。上述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宜兴光控通过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合计持有本公司29.17%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母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宜兴光控向光控兴渝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宜兴光控成立于2008年9月26日,注册资本310,000万人民币,由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企业一一光大控股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独资设立;法定代表人:殷连臣;住所: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115号;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兼并收购、资本运营、投资咨询、财务顾问、投资策划及相关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宜兴光控主要从事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兼并收购、资本运营、投资咨询、财务顾问、投资策划及相关业务。自成立至今,通过其直接或间接下属企业及其管理和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了一系列股权和债权投资。
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宜兴光控资产总额1,988,178万元,资产净额651,29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4,300万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53,14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展期金额:人民币15,976万元本金及部分利息;
2、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
3、展期利率:利率为不超过年化9.5%;
截止本次公告日,光控兴渝与宜兴光控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协议的主要条款以之后签署的内容为准。
四、授权事项
上述借款展期事项,授权公司总裁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宜兴光控向光控兴渝提供财务资助,旨在保障重庆朝天门大融汇项目正常运营和管理所需的资金,有利于该项目持续稳定发展,借款展期的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对双方均是公平且合理的。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和子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2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宜兴光控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兴渝提供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明翱先生、钱明先生、陈宏飞先生、岳彩轩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2月9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宜兴光控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兴渝提供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曾瑞昌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三)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三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宜兴光控向光控兴渝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宜兴光控向光控兴渝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张明翱先生、钱明先生、陈宏飞先生、岳彩轩先生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旨在保障重庆朝天门大融汇项目运营、管理所需的资金,有利于该项目持续稳定发展,借款利率对双方均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和光控兴渝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本次宜兴光控向光控兴渝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旨在保障重庆朝天门大融汇项目运营、管理所需的资金,有利于该项目持续稳定发展,借款利率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21年5月31日,根据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公司与关联方宜兴光控共同向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宜达”)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公司提供了3,300万元(该笔款项已于2021年6月份全额收回),公司从审慎的角度出发,将该交易视为关联交易。关于珠海宜达的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临2020-048号公告。
2021年8月31日,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嘉宝联友房地产有限公司在资金盈余的前提下且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范围内,按股权比例分期向其两个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向关联方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8,000万元。关于该事项的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临2021-028号公告。
八、附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后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宜兴光控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兴渝提供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2-005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推荐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辞职情况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曾瑞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曾瑞昌先生因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之职务。辞职后,曾瑞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曾瑞昌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曾瑞昌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和义务。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补选监事的相关工作。
曾瑞昌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监事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监事候选人推荐情况
2022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人选的议案》,即推荐薛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附:薛贵先生基本情况),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二二年二月十日
薛贵先生基本情况
薛贵,男,1974年7月出生,博士。现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内审部总监、部门负责人。曾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计划与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等职。
截至本次公告日,薛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公告编号:临2022-006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2月2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305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25日
至2022年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2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2.0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具备上述第四条所述资格的股东,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股东帐户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在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情况下,有关人员应凭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上述股东可利用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日期:2022年2月22日(星期三)9:30--16:30时
3、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14楼
4、联系电话:021-59524888、59529711 联系人:王晓寅、王珏
传真:021-59536931 邮编:201821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本次大会上不发礼品及补贴。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如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或签字:(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2-004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汪六七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汪六七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之职务。辞职后,汪六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汪六七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汪六七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补选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
汪六七先生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2022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名连重权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连重权先生基本情况),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连重权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备案审查。连重权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所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未发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准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二月十日
连重权先生基本情况
连重权,男,1966年11月出生,加拿大国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美国DLJ房地产基金中国大陆区CEO。曾任恒基兆业集团中国大陆区市场部经理、特别项目部总经理;北京环球影城UEX董事局董事;雷曼兄弟国际商业不动产部副总裁等职。
截至本次公告日,连重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