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平背乡光伏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009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平背乡光伏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该协议为投资的框架性协议,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正式生效;该协议涉及的数量是双方合作目标,实际情况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该光伏项目的实施须取得安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因此,协议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该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一、协议签订概况
1.近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与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平背乡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平背乡人民政府同意东南粤水电在安仁县平背乡投资建设光伏+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500亩,具体建设内容为在自建食用菌大棚上发展光伏等新能源产业,预计装机100兆瓦,总投资4亿元。东南粤水电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2.该光伏项目的实施须取得安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3.东南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好可行性研究工作,履行东南粤水电及公司的决策程序。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平背乡人民政府。
2.乡党委书记:马曼保。
3.办公地址:安仁县平背乡朴塘村。
4.公司与平背乡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平背乡人民政府发生类似交易。
(三)平背乡人民政府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地点:项目在郴州市安仁县平背乡开展示范创建,光伏生产经营模式成功后,逐步在安仁县全县范围内延伸推广。
(二)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由东南粤水电投资,规划用地面积1500亩,预计装机100兆瓦,总投资4亿元。
(三)土地流转租金及支付方式
1.土地经营流转期限为20+5年,本期土地租期20年,20年期满双方续约5年。
2.土地流转租金:土地流转租金首次不高于200元/亩/年,每五年调整一次租金价格,上调幅度每次增加20元/亩/年。
3.支付方式:项目开工动土前,东南粤水电一次性支付平背乡人民政府1年土地流转经营租金,转入平背乡人民政府账号,由平背乡人民政府每年及时支付农民土地流转租金。
(四)双方主要责任与义务
1.平背乡人民政府责任和义务
(1)负责督促所辖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完成项目所需用地土地流转。
(2)协助东南粤水电与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协商签订《项目土地流转协议》,确保承包期内东南粤水电在符合政策法规前提下自主经营使用。
(3)负责项目1500亩用地选址、土地流转和配合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等工作,确保东南粤水电项目用地合法权益。
(4)原则同意东南粤水电按照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开展整县(市、区)光伏开发试点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1]885号)文件,在自建食用菌大棚上发展光伏等新能源产业。
(5)配合东南粤水电积极争取项目发展政府相关配套政策支持。
(6)配合东南粤水电按照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培养各类生产经营人才队伍。
(7)项目示范成功后,负责协助东南粤水电在安仁县大力推广项目模式,并协助东南粤水电落地农光互补延伸发展。
2.东南粤水电的责任与义务
(1)在安仁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安排人员配合平背乡人民政府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2)负责投资建设光伏大棚。
(3)项目用地涉及建设用地的,由东南粤水电依法依规取得,所需费用由东南粤水电承担。
(4)负责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依法依规、文明安全。
(五)其他
1.争议解决:双方因此协议履行产生争议的,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沟通解决。协商未果,可以诉诸法律途径维护相应合法权益。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东南粤水电具备丰富的投资建设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经验、先进技术、充足人员和资金保障,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
2.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东南粤水电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平背乡人民政府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该协议为投资的框架性协议,协议涉及的数量是双方合作目标,实际情况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该光伏项目的实施须取得安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因此,协议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2.该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减持计划。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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