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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

2022-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2-011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2月8日

●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932,600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87.23元/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1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月1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随即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年3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141名激励对象共计:8,178,500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572,544,02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披露的《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7、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1年11月16日

2、预留实际授予数量:932,600股

3、预留实际授予人数:34人

4、预留授予价格:87.2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7、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3)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本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司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发生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激励对象除外)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对发生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满足业绩考核要求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3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业绩考核分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子公司添可智能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注: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且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②子公司添可智能层面业绩考核

注: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扣除归属添可智能非经常性损益及剔除本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在解除限售日,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公司及子公司添可智能层面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③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按照添可智能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分年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并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以下等级:

考核结果等级

若各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添可智能层面业绩考核达标,需对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进行考核,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K)。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2XAAA20001),对公司截至2022年1月10日新增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22年1月10日,公司已收到34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 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81,350,698元,其中增加股本932,6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80,418,098.00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93.26万股。公司于2022年2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2年2月8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72,989,275增加至573,921,875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苏州创领智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授予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9,198,209股,占授予登记前公司股本总额的41.75%,授予登记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1.6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七、本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扣除未来解除限售期取得理性预期收益所需要支付的锁定成本后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用B-S该模型以本计划公布前一交易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

董事会已确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6日,预留授予的93.26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3,355.07万元股份支付费用在有效期内的摊销情况如下: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2-012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沃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修正前转股价格:178.28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178.13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2年2月11日

● 目前“科沃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493号)的核准,于2021年11月30日公开发行了10,4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4,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88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2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科沃转债”,债券代码“113633”。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科沃转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11月1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审议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后,在资金缴纳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2.30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37人调整为34人,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5.56万股调整为93.26万股,授予价格87.23元/股。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93.26万股登记完成。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需对“科沃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P1=(P0+A×k)/(1+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178.28元/股,A为增发新股价87.23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0.16%,P1为调整后转股价。

P1=(178.28 +87.23×0.16%)/(1+0.16%)=178.13元/股

根据上述,“科沃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178.28元/股调整为178. 13元/股。调整后的“科沃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2月11日起生效。由于“科沃转债”尚未开始转股,本次调整无需进行交易或转股停牌。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