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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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2-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相关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魏翔先生通过嘉兴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9%;监事吴文明先生通过嘉兴市全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8,4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3%;监事刘小阳女士通过嘉兴普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9,881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0,9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监事魏翔先生、吴文明先生、刘小阳女士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将停止减持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各自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即魏翔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5,7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0%;吴文明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4,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8%;刘小阳女士拟减持不超过42,7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9%。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因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监事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监事魏翔、吴文明、刘小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的股份;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上述监事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