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13584 证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了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45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460,335.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3,539,664.4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100Z0047号)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前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年1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2年1月19日,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核查后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要求,东兴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