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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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4名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内按规定行权,同意公司办理相应的行权手续。
十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已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首次授予部分106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预留授予部分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按规定行权。
十二、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认为:本次行权已经履行相应批准程序,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的行权安排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2-10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田军祯先生、董事李文虎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王林洲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辞职情况
董事田军祯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担任的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留在公司,继续担任其他职务。李文虎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田军祯先生和李文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田军祯先生、李文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田军祯先生和李文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田军祯先生和李文虎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副总经理王林洲先生任免情况
王林洲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留在公司,继续担任其他职务。王林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王林洲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林洲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董事会中不存在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情形,此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