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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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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0版)

2、现金分红收益返还

公司在2021年未实施权益分派方案。

标的二:大一互联

1、大一互联承诺期结束后9个月内未收回全部的应收账款,应当由补偿义务主体给予上市公司另行补偿。

补偿义务主体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截止2021年9月30日尚未收回的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综上,补偿义务主体当期应补偿金额=【131,040,000.00-(128,353,302.08-1,798,023.54)】÷131,040,000.00×450,000,000.00元-9,226,297.80=6,174,531.39元

补偿义务主体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6,174,531.39/33×1.7×1.50008=477,149股

大一互联各方应补偿股份计算如下:

注:股数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向上取整。

2、现金分红收益返还

公司在2021年未实施权益分派方案。

五、股份回购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目的:履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承诺约定;

2、回购股份方式:定向回购补偿义务人所持应补偿股份;

3、回购股份价格:总价人民币1元;

4、回购股份数量:共6,006,843股,其中回购金泼5,529,694股,钱炽峰429,434股,广州市欣聚沙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7,715股。

5、回购股份期限:公司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对应补偿的股份予以回购并注销。

六、本次应收账款承诺补偿方案实施及股份回购、注销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应收账款承诺补偿相关事项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补偿措施相对应的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支付对价、签署、修改相关交易文件、协议及补充文件(如有)、办理相关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回购注销事宜、股本变更登记及信息披露事宜、办理与本次股本变更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及相关工商登记和备案手续事宜。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应收账款承诺未完成所涉及的股份补偿相关事项实施完毕之日止。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应收账款承诺实现情况及应收账款承诺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收回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040号);

5、《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收回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039号)。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2-01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应收账款承诺实现情况及应收账款承诺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收购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时与金泼及其一致行动人、钱炽峰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公司拟对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合计6,006,843股。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6,006,843股,由363,941,842股减少至357,934,999股,注册资本将由363,941,842元减少至357,934,999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股份数及注册资本等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宜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章程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手续。本次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备案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2-016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定于2022年3月3日(星期四)下午15: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3日(星期四)下午15:30(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流程见附件2)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2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层会议室

二、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议案1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议案1、2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以议案1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及邮件在2022年3月2日18: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3月2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部,邮编:830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历丽

电话:0991-3708335

传真:0991-3680356

电子邮件:sd@leon.top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致: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委托人”)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出席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理委托人在本次会议上行使表决权。

一、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

二、委托人持有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份,为[ ](持股性质),受托人可依法行使[ ]股股份的表决权。

三、受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提案及事项均享有表决权。受托人对本次会议列入的提案按以下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所审议的提案如无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表决。由此引致的责任由委托人本人承担。

四、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五、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03”;投票简称为“立昂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完整填写全名及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3月2日18:00之前送达、邮寄、传真或邮件方式到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