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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2022-0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与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签订《超小型号低功耗、高端高稳频控元器件生产项目投资协议书》,计划在重庆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建设超小型号低功耗、高端高稳频控元器件生产线,计划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其中:首期投资4亿元,项目总投资5年内完成。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晶芯频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晶芯”)作为项目公司主体具体实施。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23日和2021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晶芯与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出让人: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受让人:重庆市晶芯频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出让宗地编号:dj2022-1-001

4、出让宗地坐落位置: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内(O02-05/01(五号))

5、出让宗地面积:64,102平方米

6、出让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7、出让年期:50年,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8、出让价款:人民币8,525,600元

9、付款时间:2022年2月24日之前

10、合同生效: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垫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是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有助于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有利于公司利用项目所在地的区位优势和政策支持,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和产能布局,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出让合同》后,公司还需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相关工作,项目建设还需取得政府部门的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自身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但仍然可能受到市场、管理等方面风险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对外投资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加强风险管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