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2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兰花大厦六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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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晓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受疫情防控因素影响,公司独立董事余春宏、梁龙虎、郑垲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苗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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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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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晓明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该等决议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贺虎林、张爱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23 证券简称:兰花科创 公告编号:2022-006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