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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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2-013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2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华通街111号,公司办公楼四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张文东、王博分别委托董事张书军、董事程伟代为参加;独立董事郭莉莉、毛庆传、孔晓燕视频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孙启发因公务安排,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罗效愚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议案1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张文勇已回避表决,张文勇持股数量为85,199,100股。

4、本次会议的议案2对 5%以下的股东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丹丹、刘玉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