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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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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2版)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首都在线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2-048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实施主体

公司及子公司。

(六)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后生效,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七)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风险可控,公司将对具体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确保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现金管理的项目都会经过严格的评估和筛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风险;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3、公司将实时跟踪和分析资金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风险可控,公司将对具体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确保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2-049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召开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14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14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8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请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格式参见附件二)。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3月9日 16:30 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以信函和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请务必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2年3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传真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证券投资部)

4、会议登记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者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杨丽萍

(2)联系电话:010-51995976

(3)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401室;邮编:10001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交。

七、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46,投票简称:首云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投票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表复印有效,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均具有表决权)。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公司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2-050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2月25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人,保荐代表人为彭捷女士和王彬先生,持续督导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同时,中信证券为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人,保荐代表人为马孝峰先生和黄新炎先生,持续督导日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为更好地提升保荐代表人的工作效率,督促保荐代表人积极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中信证券委派马孝峰先生和黄新炎先生(简历附后)接替彭捷女士和王彬先生负责此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项目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均为马孝峰先生和黄新炎先生,持续督导期分别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

公司董事会对保荐代表人彭捷女士、王彬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马孝峰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工商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至2011年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1年至2015年任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2015年6月至今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SVP。

黄新炎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专业博士学历,

1995年至1998年任湖南株洲广播电视局经理;1999年至2001年任中国审计事务所经理;2004年至2008年任中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08年5月至今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