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3版)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广弘实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67,260.77万元,净资产22,806.9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88.49万元。
7、苏州苏震热电有限公司
苏震热电成立于2003年08月29日,法定代表人:苗卫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752743712P,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吴江震泽镇,经营范围:火力发电;蒸气生产及供应;工业污泥处理;销售:灰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苏震热电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98,309.82万元,净资产34,106.1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864.03万元,净利润 1,079.20 万元。
8、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
虹洋热电成立于2011年04月11日,法定代表人:刘玉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572604053J,注册资本:348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综合会馆208室,经营范围:火力发电;蒸汽销售;灰渣、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的销售;热能发电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施工。(依法需经审批的项目,须取得许可方能经营)***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9月30日,虹洋热电未经审计的总资产842,175.35万元,净资产352,422.74万元, 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4,699.94万元,净利润-816.55万元。
9、朱红梅
朱红梅女士,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2052519630812****,住所: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盛虹村,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否。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盛虹集团、石化集团、荣泰仓储、新荣泰码头、虹洋港口、广弘实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上述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构成关联关系。
2、朱红梅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朱红梅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构成关联关系。
3、苏震热电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缪汉根、朱红梅夫妇的亲属通过苏州华夏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虹洋热电为苏震热电与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控制的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苏震热电、虹洋热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截至目前执行情况良好。因关联方无法履约而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较小。
(四)其他
经查询,上述关联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等
(1)定价原则、依据及交易价格
①公司下属苏州苏震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位于苏震热电的供热范围内,将持续向苏震热电采购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的蒸汽、工业水、除盐水等,公司下属苏州塘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污水由苏震热电进行处理,采购蒸汽的关联交易依据政府指导价格定价,采购工业水、除盐水、污泥、污水处理等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公允。
②公司下属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斯尔邦、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港石化”)等企业位于虹洋热电供热范围内,将持续向虹洋热电采购蒸汽、二级脱盐水、除盐水等,采购蒸汽的关联交易依据政府指导价格定价,采购二级脱盐水、除盐水等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公允。
③公司下属苏州盛虹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纤维”)位于盛虹集团的供电、供热范围,将持续向盛虹集团采购生产过程中所需的电力、压缩空气等,采购电力的关联交易依据政府指导价格定价,采购压缩空气等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公允。
④公司下属虹港石化、斯尔邦目前没有大型仓储罐区、码头装卸区域,盛虹炼化的部分物料仓储依托于荣泰仓储的储罐设施,需要使用位于同一园区的荣泰仓储、新荣泰码头、虹洋港口的储罐、仓储、码头等,该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公允。
(2)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
每月结算或按次结算费用。
2、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1)定价原则、依据及交易价格
①公司下属盛虹炼化PX装置开工后可产生95度以上的低温热水,可供给虹洋热电用于加热原水,该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公允。
②盛虹集团及其下属吴江飞翔印染有限公司等印染企业位于公司下属盛泽热电厂供热范围内,将持续向盛泽热电厂采购蒸汽、工业水等,采购蒸汽的关联交易依据政府指导价格定价,采购工业水等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公允。
③公司下属虹港石化将空闲区域出租给位于同一园区的石化集团、荣泰仓储、新荣泰码头、广弘实业等关联企业,并提供动力、生产生活用水、污水处理等,同时根据业务需要向上述企业销售氮气及物资等,该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公允。
公司下属盛虹炼化空压机站运行后生产净化风和非净化风,提供给位于同一园区的荣泰仓储做仪表风及管道吹扫,该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公允。
(2)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
每月结算费用。
3、向关联人提供租赁(公司作为出租方)
(1)定价原则、依据及交易价格
①盛虹集团需通过变压器升压后对外供电,因此需要租用公司下属盛虹纤维的变压器及其配套附属设施,该关联租赁依据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公允。
②公司下属虹港石化在经营地连云港徐圩新区建设有研发中心及生活区,在满足自身企业人员需求后,将空闲区域出租给位于同一园区的石化集团、荣泰仓储、新荣泰码头、广弘实业等关联企业,该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公允。
(2)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
每月结算费用。
4、向关联人租赁(公司作为承租方)
(1)定价原则、依据及交易价格
公司下属企业为发展需要,租用实际控制人朱红梅女士、广弘实业等关联方的房屋用于员工宿舍等,该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公允。
(2)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
每月结算费用。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与关联方根据公允的交易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业绩,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以政府指导价或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且付款条件公平,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业绩,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东方盛虹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本次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对东方盛虹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034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本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3月16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2022年3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
(二)披露情况:
议案的具体内容已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2、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5、议案6、议案7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议案4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朱红梅、朱红娟、朱敏娟三人将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3月14日(星期一),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范佳健,电话号码:0512一63573480,传真号码:0512一63552272,电子邮箱:tzzgx@jsessh.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邮政编码:215228。
6、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301”,投票简称为“东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