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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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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4版)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021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2年度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2年度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依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各类型金融衍生品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55亿元美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授权期限为本议案获得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利率的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金融工具。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55亿美元,涉及的业务类型主要包括:

1、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2、外汇期权组合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针对未来的实际结汇需求,根据外汇的敞口情况进行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及其组合的交易,将未来某个时间(一年以内)汇率锁定在一定的区间之内,达到降低远期结汇风险的目的。

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期权组合业务。

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得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可行性

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将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进行严格的风险评审和风险跟踪。

2、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从事上述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时设立的专门工作小组,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执行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事宜。

3、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上述业务所需的资金。

五、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值变动风险: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敞口的市场价值发生变动。如报告期末金融衍生产品的公允价值较报告期初发生变动,将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2、交割风险:根据拟签订的合约约定,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双方可以选择本金全额交换。公司将通过有效的资金计划,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

3、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支付产品收益而对公司造成的风险。鉴于公司将选择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或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基本不存在信用风险。

4、其它风险:本交易的合约尚未签署,存在无法执行的风险;同时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充分理解交易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六、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行严格的风险评审和风险跟踪,交易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已经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时设立的专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业务事宜,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拟与交易机构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专项工作小组负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方案制订、资金 筹集、业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并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报公司证券部。

5、公司内审部负责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行监控、审计,负责审查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产品交割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形成相应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6、法务部负责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具体方案的合规审查以及相关风险的评估、防范和化解。

七、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分析

此次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目的是为帮助公司有效应对汇率波动等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并使公司及子公司保持稳定的财务费用水平,因此,此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套利 为目的,其主要是为公司有效规避及应对汇率波动等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 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及 子公司的影响,并使公司及子公司保持稳定的财务费用水平,且不会影响公司日 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 生产品交易业务,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2年度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外,公司已履行了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2年度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2年度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022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

授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支持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NINESTAR IMAGE TECH LIMITED(以下简称“纳思达美极”)的经营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纳思达美极提供银行授信不超过3亿元担保额度(包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内保外贷的担保等)(以下简称“本次担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担保额度概述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纳思达美极提供银行授信不超过3亿元担保额度(包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内保外贷的担保等)。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条款在实际担保业务发生时,由相关方协商确定,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的具体实施并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协议文件。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NINESTAR IMAGE TECH LIMITED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NINESTAR IMAGE TECH LIMITED

注册地址:UNIT 18,9/F., NEW COMMERCIAL CENTRE,NO.9 ON LAI STREET,SHATIN, N.T.,HONG KONG

董事:吕如松

注册资本:100万港元

注册号:1205115

主营业务:打印耗材及其零部件销售、贸易;投资管理等。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01月18日

NINESTAR IMAGE TECH LIMITED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之间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本次拟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为根据纳思达美极经营发展需要拟定的额度,具体担保条款在实际担保业务发生时,由相关方协商确定,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的具体实施并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协议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纳思达美极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建 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对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控,掌握子 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担保风险情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本次银行授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84.19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8.06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2.7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2.8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72%。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防范担保风险的措施

公司已建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对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控。掌握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担保风险情况,交易双方风险情况等均可以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实行监控,保障本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系根据全资子公司自身的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并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如实对外披露担保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的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023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决议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应提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上午 9:15至9:25, 9:30至11:30,和下午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3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提案

第5、6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余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肖永平先生接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已发出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就议案 1.00、2.00、3.00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告的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3月15日(星期二),8:30-11:30,14:30-17:30;

2、登记方式和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2年3月15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安阳

联系电话:0756-3265238

传真号码:0756-3265238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证券部

邮编:51906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180

(2)投票简称:纳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 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2年3月11日下午 15:00 时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 002180 纳思达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