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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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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2-03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视传媒”)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9位,截止到2022年3月4日收到董事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视广告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视广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加“食品互联网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项目,并修订《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章程》。上述拟修订项目,最终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的内容为准。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中视广告派出董事、监事的议案》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关于部分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5”)

会议同意对广州七星全视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七星”)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广州七星应收款项按账龄计提减值准备后净额为1,501.65万元,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后,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1,501.65万元。

会议同意对《青年霍元甲之威震天津》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青年霍元甲之威震天津》应收款项按账龄计提减值准备后净额为525万元,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后,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525万元。

会议同意对《破局1950》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破局1950》应收款项按账龄计提减值准备后净额为287万元,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后,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287万元。

会议同意对《智造美好生活》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其中,中视传媒对《智造美好生活》存货全额结转主营业务成本303.68万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303.68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视广告对《智造美好生活》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167.55万元,将减少中视广告2021年度利润总额167.55万元;以上合计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471.23万元。

以上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后,合计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2,784.88万元。

以上数据为未经审计的初步预计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部分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会议同时通报了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2-04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通讯表决的监事3位,截止到2022年3月4日收到监事表决票3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视传媒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部分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22-05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部分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视传媒”)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基本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部分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合计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2,784.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计提减值的原因和依据

1.1 广州七星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视广告”)与广州七星全视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七星”)于2018年4月签订频道广告发布合同。广州七星有1,668.5万元广告费欠款未向中视广告支付。2021年1月26日,广州七星工商注销。

依据以上情况,公司决定对广州七星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2《青年霍元甲之威震天津》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018年4月16日,公司与星座魔山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座魔山”)签订了《联合投资拍摄电视剧〈青年霍元甲之威震天津〉(暂名)合作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共投资1,5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0%),其中750万元为18个月15%固定回报,750万元为风险投资。2021年1月17日,该剧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以下简称“总台”)播出,完成总台版权销售回款974万元。公司多次向星座魔山催要合同约定的剩余欠款,但对方一直未按约定还款,目前公司账面其他应收款余额750万元。

经公司及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综合判定,该项目收回剩余款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依据以上情况,公司决定对《青年霍元甲之威震天津》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3 《破局1950》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018年8月7日,公司与北京正量东方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量东方”)签订了《电视剧〈破局1950〉(暂名)联合投资合同》。合同约定公司投资1,000万元,且在公司缴付投资款之日起18个月内,无论该剧是否完成制作及发行,正量东方均有确定的义务保证向公司返还全部投资款及投资款15%的收益,共计1,150万元。自然人刘建签署《履约担保书》,为正量东方在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按约履行合同,该剧已于2020年1月1日在总台CCTV8播出。该剧播出后,公司多次向正量东方催要合同款项,但对方一直未按照约定还款,经过多次催款,共回款590万元,公司剩余已投入款项410万元至今未向公司支付。

经公司及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综合判定,该项目收回剩余款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依据以上情况,公司决定对《破局1950》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金额

广州七星应收款项按账龄计提减值准备后净额为1,501.65万元;《青年霍元甲之威震天津》应收款项按账龄计提减值准备后净额为525万元;《破局1950》应收款项按账龄计提减值准备后净额为287万元。上述三项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313.65万元。

3、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三项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后,合计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2313.65万元。

(二)《智造美好生活》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1、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原因和依据

纪录片《智造美好生活》由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以下简称“电视总公司”)、中视传媒、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视广告联合投资拍摄。项目总投资额为1,200万元,其中电视总公司投资660万元,占比55%;中视传媒投资348万元,占比29%;中视广告投资192万元,占比16%。电视总公司独家负责该纪录片全部发行工作,中视传媒、中视广告负责该纪录片广告招商工作。扣除发行和广告代理费用后,由三方按照投资比例分配收益。

《智造美好生活》已于2021年1月在总台及海外多个频道播出。经公司对该纪录片销售前景的判断,后续取得销售收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决定对《智造美好生活》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2、结转成本金额

中视传媒对《智造美好生活》存货全额结转主营业务成本303.68万元;中视广告对《智造美好生活》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167.55万元。

3、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中视传媒对《智造美好生活》存货全额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303.68万元;中视广告对《智造美好生活》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将减少中视广告2021年度利润总额167.55万元;以上合计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471.23万元。

二、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部分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部分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鉴于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部分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部分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鉴于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部分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部分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三、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数据为未经审计的初步预计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22-06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累计涉案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视广告近12个月新增累计涉及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约为2,262.54万元及违约金、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所涉及诉讼和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视传媒”)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视广告”)近12个月新增累计涉及诉讼和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累计涉案金额约为2,262.54万元及违约金、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

一、案件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二、案件的主要情况

(一)中视传媒与星座魔山诉讼案(《客家人》)

1、案件当事人

原告: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星座魔山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座魔山”)

2、案件概述

2018年4月8日,中视传媒与星座魔山就电视剧《客家人》签订了《版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中视传媒向星座魔山转让《客家人》的全部版权,版权转让费为中视传媒对该剧的投资4,427.5万元加投资15%的投资收益,合计5,091.625万元;星座魔山分两期向中视传媒支付版权转让费,逾期支付需承担违约金。2019年8月22日,中视传媒与星座魔山签订了《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星座魔山不再支付版权转让费,但应按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向中视传媒支付资金占用补偿金90.04万元,逾期支付需承担违约金。补充协议签订后,星座魔山未能按约于2019年8月29日向中视传媒支付资金占用补偿金。为维护中视传媒的合法权益,中视传媒于2019年12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星座魔山向中视传媒支付欠款90.04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等。

3、案件进展情况

(1)诉讼判决情况

经审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7日作出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2020)京0105民初21297号)]。判决如下:

星座魔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视传媒900,405.88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900,405.88元为基数,按每日0.05%的标准,自2019年8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299元由星座魔山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二审情况

星座魔山不服判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要求:

依法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中视传媒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中视传媒承担。

经审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1年9月27日作出终审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2021)京73民终1613号]。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2,804元由星座魔山负担(已交纳)。

(3)强制执行情况

判决书生效后,星座魔山未按判决内容偿还债务。为此,中视传媒于2021年11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尚未执行完毕。

(二)中视传媒与星座魔山仲裁案(《青年霍元甲之威震天津》)

1、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星座魔山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概述

2018年4月16日,中视传媒与星座魔山签订了《联合投资拍摄电视剧〈青年霍元甲之威震天津〉(暂名)合作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中视传媒投资1,500万元,星座魔山投资3,500万元;中视传媒对该剧投资的50%,即750万元为固定投资;星座魔山在收到中视传媒投资款之日起18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论该剧是否完成制作及发行,星座魔山均保证向中视传媒返还750万元投资款及投资款15%的收益112.5万元,共计862.5万元,逾期支付需承担违约金。中视传媒按约履行合同,星座魔山未能按约于2019年10月31日向中视传媒返还投资款及投资收益。为维护中视传媒的合法权益,中视传媒于2019年12月25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令星座魔山向中视传媒支付固定投资款750万元、投资收益112.5万元及延期付款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用等。

3、案件进展情况

(1)仲裁裁决情况

经合议,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7月14日作出终局裁决并出具《裁决书》[(2020)京仲裁字第1322号]。裁决如下:

星座魔山向中视传媒支付固定投资款750万元。

星座魔山向中视传媒支付投资收益112.5万元。

星座魔山向中视传媒支付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违约金共计155,250元,并向中视传媒支付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862.5万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3%的标准计算的违约金。

星座魔山向中视传媒支付律师费3.5万元。

本案仲裁费114,744.88元(已由中视传媒向本会全额预交),全部由星座魔山承担,星座魔山直接向中视传媒支付中视传媒代其垫付的仲裁费114,744.88元。

上述裁决各项星座魔山向中视传媒支付的款项,星座魔山应当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支付完毕,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强制执行情况

裁决书生效后,星座魔山未按裁决内容偿还债务。为此,中视传媒于2020年9月27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5日立案执行。经调查,星座魔山名下无可供执行的银行账户,无不动产及机动车登记信息,无对外投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星座魔山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如下:

终结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京仲裁字第1322号仲裁裁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中视传媒享有要求星座魔山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星座魔山负有继续向中视传媒履行债务的义务。

(3)其他

2020年12月,中视传媒与星座魔山签订了具有和解内容的《联合投资拍摄电视剧〈青年霍元甲之威震天津〉合作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中视传媒于2021年2月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星座魔山的强制执行,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案件执行。补充协议签订后,星座魔山未履行约定的义务,中视传媒于2021年11月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尚未执行完毕。

(三)中视传媒与正量东方仲裁案(《破局1950》)

1、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北京正量东方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量东方”)

被申请人二:刘建

2、案件概述

2018年8月7日,中视传媒与正量东方签订了《电视剧〈破局1950〉(暂名)联合投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中视传媒投资1,000万元;在中视传媒缴付投资款之日起18个月内,无论该剧是否完成制作及发行,正量东方均有确定的义务保证向中视传媒返还全部投资款及投资款15%的收益,共计1,150万元,逾期需支付迟延履行金。刘建于同日签署了《履约担保书》,为正量东方在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中视传媒按约履行合同,正量东方未能按约于2020年3月15日向中视传媒支付投资款及收益,目前欠付560万元。为维护中视传媒的合法权益,中视传媒于2022年1月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令正量东方向中视传媒返还投资款并支付投资收益共计560万元及迟延履行金、律师费,刘建就正量东方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正量东方和刘建承担全部的仲裁费等。

3、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2022)京仲案字第0561号仲裁案受理通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四)中视广告与四维律动仲裁案

1、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山东四维律动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律动”)

被申请人: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2、案件概述

2020年10月,中视广告与四维律动签订了《频道广告发布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四维律动就双方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请求裁令:

解除四维律动与中视广告签订的《频道广告发布合同》。

中视广告向四维律动返还合同价款7,500,000元。

中视广告向四维律动支付自2020年10月28日起至中视广告向四维律动全部返还价款7,500,000元之日止的利息损失。

本案仲裁相关费用全部由中视广告承担。

3、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2021)京仲案字第6559号仲裁案开庭通知》。同时,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中视广告的银行存款8,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三、本次公告的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