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富国全球健康生活主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QDII)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旗下富国全球健康生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目前为“中证健康产业指数收益率*45%+中证海外中国内地企业互联互通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4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鉴于中证指数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发布《关于修订中证华夏宽基价值稳健指数系列等8条指数编制方案的公告》,修订中证海外中国内地企业互联互通医药卫生指数的指数编制方案并变更指数名称为中证香港创新药指数,且不再提供中证海外中国内地企业互联互通医药卫生指数的指数数据,因此使用中证海外中国内地企业互联互通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作为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合。据此,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富国全球健康生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管理人经过审慎评估,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认为中证香港创新药指数的编制方法适合作为本基金境外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2年3月11日起,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中证健康产业指数收益率*45%+中证香港创新药指数收益率*4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二、基金合同条款的修改
本次对基金合同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五、业绩比较基准”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将原文:
“中证健康产业指数收益率*45%+中证海外中国内地企业互联互通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4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中证健康产业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该指数从医疗保健、食品安全、环保等产业中选取样本股,旨在反映这一类股票的整体表现。中证海外中国内地企业互联互通医药卫生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该指数从中证海外中国内地企业互联互通指数样本股中筛选出医药卫生行业的股票,反映在香港和美国上市的医药卫生行业的中国内地企业的整体表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修改为:
“中证健康产业指数收益率*45%+中证香港创新药指数收益率*4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中证健康产业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该指数从医疗保健、食品安全、环保等产业中选取样本股,旨在反映这一类股票的整体表现。中证香港创新药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该指数在香港市场中选取不超过50家主营业务涉及创新药研发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香港市场创新药主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自2022年3月11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并已履行相应程序。
3、本公司将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等规定媒介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了解详情。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