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24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杨阿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40.7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6%。杨阿永先生本次解除质押股份98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7.68%,占公司总股本的7.05%。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杨阿永先生累计质押股份92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98%,占公司总股本的6.62%。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19年5月14日,杨阿永先生将其持有的1000万股三星新材股份质押给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系因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事宜而向保证担保方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股份质押反担保,非其自身融资性质押。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7)。2020年12月16日,杨阿永先生办理了部分解除质押手续,将3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2)。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杨阿永先生的通知,因“三星转债”已摘牌,杨阿永先生将其剩余质押给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的980万股股份(含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转增的股本权益)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解除质押股份计划用于后续质押。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2年3月7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敏先生、杨阿永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4313.232万股、3540.768万股,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47%。截至2022年3月7日,杨敏先生合计质押股份2370.9万股、杨阿永先生合计质押股份920万股,两人合计质押股份3290.9万股,占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41.9%,占公司总股本的23.66%。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25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达到总股本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即2021年12月6日至 2022年12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12月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96)。
二、 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 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3月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390,7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回购的最高价为19.12元/股、最低价为14.47元/股,累计支付的金额为24,096,697.24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