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产品销售合同
● 合同金额:人民币22,200.00万元(含税)
●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成立,自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合同正式生效。甲方分批支付预付款的,合同项下设备采购事宜亦根据甲方付款情况分批次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期间由乙方分批次将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货物完成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影响:本合同为产品销售合同,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曲靖晶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标的为光伏切割设备,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2,200.00万元(含税)。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经营相关重大销售合同的自愿披露标准为合同金额达到1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合同金额为22,200.00万元(含税),达到重大合同自愿披露标准。
二、合同标的及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为光伏切割设备,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2,200.00万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曲靖晶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云南省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大道以南、光伏一号路以东(曲靖晶龙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旁)
法定代表人:颜玉峰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9日
经营范围:单晶及多晶硅方、石英坩埚、硅片、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上述材料的生产原料、辅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光伏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售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3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曲靖晶龙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持股100%。
(三)关联关系说明
曲靖晶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同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交易往来情况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含本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曲靖晶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金额(含本次)合计为396,424,320元(含税)。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甲方:曲靖晶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22,200.00万元(含税)。
3、结算方式
按照顺序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预付款、到货款、验收款、质保金。
4、履行地点和方式
乙方将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5、履行期限
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期间由乙方分批次将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货物完成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
6、违约责任与赔偿
合同双方就逾期交货、逾期付款等情形分别约定了各自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生效条件
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成立,自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合同正式生效。甲方分批支付预付款的,合同项下设备采购事宜亦根据甲方付款情况分批次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公司产品销售合同,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期间由乙方分批次将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货物完成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保。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