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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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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2-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2022-005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函告,航民集团于2022年3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00万股,并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拟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航民股份,增持数量(含3月8日已增持部分)不低于1000万股,不超过1500万股,增持股份的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95%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43%。

● 风险提示: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022年3月8日,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航民集团函告,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并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及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情况

航民集团于2022年3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00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95%。

本次增持前,航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31,965,30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1.11%。本次增持后,航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32,965,30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1.20%。

二、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的情况

航民集团于2020年11月12日向公司发出《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函》,计划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航民股份,增持数量(含本次已增持部分)不低于1000万股,不超过20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20-041)。自2020年11月12日首次增持以来至2021年5月11日期间,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85%,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1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编号:临2021-017)。

航民集团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的情况:2021年5月6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223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21%。2021年5月7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8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7%。2021年5月10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4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3%。2021年5月11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57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5%。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股份的方式和种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3、增持股份的数量:(含3月8日已增持部分)不低于1000万股,不超过1500万股,增持股份的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95%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43%。

4、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航民集团自有资金。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航民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航民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