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1年2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及科研中心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入区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雄塑”)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入区协议书》(以下简称“入区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及科研中心项目暨签署项目入区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4)。
由于原拟选址地块涉及行政规划调整,项目需另行选址。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和规定,在《入区协议》的基础上,双方于2021年12月14日签署了《项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1)。
广西雄塑在南宁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中,以总价人民币46,946,792元(大写:肆仟陆佰玖拾肆万陆仟柒佰玖拾贰元)竞得南宁市2022年第三期地块编号为GC2022-0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署了《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按照相关约定,近日广西雄塑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续广西雄塑将按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税金,并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购买上述土地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竞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出让人: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受让人: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出让地块编号:GC2022-003
(三)出让宗地编号:450105102001GB00923、450105102001GB00924
(四)宗地坐落:南宁吴圩镇机场高速延长线东面、启航路西侧
(五)出让面积(平方米):107,923.66m2
(六)出让宗地的的用途:工业用地
(七)出让年限:50年
(八)成交价格:人民币46,946,792元(大写:肆仟陆佰玖拾肆万陆仟柒佰玖拾贰元)
(九)其他: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取得土地主要用于广西雄塑实施“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及科研中心项目”,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进一步扩大产品市场战略布局,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全面推进公司的整体发展。本次签署合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广西雄塑将按合同约定办理后续权证相关事项。此外,项目开工建设及生产经营所需的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未来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九日